淮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1、淮安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对首次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 60 万元补助(市级财政给予 40 万元,区级财政给予 20 万元);对重新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 20 万元补助;对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每家 10 万元补助(市级财政给予 5 万元,区级财政给予 5 万元);对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每家 5 万元补助(市级财政给予 2.5 万元,区级财政给予 2.5 万元);加强高企“梯队”建设,对首次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每家 1 万元补助。
2、涟水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对首次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对重新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对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2.5万元补助。
3、金湖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重新申报认定的奖励10万元;被纳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分别奖励5万元、2.5万元。
4、淮阴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对首次获批高企的给予60万元补助(含省市奖补资金,下同)、重新获批高企的给予20万元补助;对进入省市高企培育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万元的补助。
5、淮安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配套补助;对资质到期重新申报并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配套补助;对纳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5万元的配套补助。
6、清江浦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扶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区当年新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有效期满后重新获批的给予5万元补助。
7、洪泽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对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市、区财政各50%);对重新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获批的,给予6万元经费支持;对所有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但未获批的,给予2万元经费支持。
8、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15万元;对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入库企业,开发区给予5万元奖励;对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入库企业,开发区给予2.5万元奖励;对重新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批的企业开发区给予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