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办,各社区(村),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越委办〔2024〕3号关于修订《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九个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支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在承接落实好省、市、区对企政策体系基础上,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一)鼓励企业“下升上”奖。对年度首次新增入库的限上批发、住宿、餐饮企业,在区级奖励2万元的基础上,街道按照1:0.25匹配奖励0.5万元;对月度新增入库的限上批发、住宿、餐饮企业,在区级奖励10万元的基础上,街道按照1:0.1匹配奖励1万元。对年度首次新增入库的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在区级奖励2万元的基础上,街道按照1:0.5匹配奖励1万元,对月度新增入库的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在区级奖励15万元的基础上,街道按照1:0.1奖励1.5万元。(以上“小升规”“下升上”工作若由第三方中介机构提供辅导服务帮助企业完成的,由纳统企业出具有关证明,第三方中介机构可参照奖励)。
对月度新增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当年营收超过0.5亿元的,在区级奖励15万元的基础上,街道按照1:1匹配奖励15万元。
二、支持企业品牌打造
(一)强化品牌质量建设奖。对当年通过复评的“国家白金五钻级酒家”,在区级奖励10万元基础上,街道按照1:1匹配奖励10万元。
(二)提高企业设计能力奖。对当年获得“绍兴市优秀勘察设计成果”一等奖的勘察设计企业,在区级每个项目奖励5万元的基础上,街道1:1匹配奖励5万元。
三、支持科技创新
(一)对当年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认定),每家奖励1万元;
(二)完成当年新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每家奖励0.5万元。
以上若由第三方中介机构提供辅导服务帮助企业完成上述认定工作的,由认定企业出具有关证明,第三方中介机构可参照奖励(认定企业与第三方中介机构不重复奖励)。
四、支持人才招引
(一)鼓励国家级引才申报。在市、区级奖励基础上,每完成1个国家级引才申报(至少通过市级评审)的,奖励所在企业(或引荐单位和组织)1万元,进入复审环节的(以省级部门通过并以人才办认定为准)额外奖励4万元,优质申报人选奖励 5 万元/人(优质申报人选指发达国家院士、QS150 内大学正教授、QS100 内大学副教授、QS100内大学青年博士、世界500强企业技术专家等),入选的额外奖励8万元。
(二)鼓励市级名士之乡英才计划申报。每完成1个个人(团队)申报,奖励所在企业(或引荐单位和组织)1万元,进入评审环节额外奖励2万元。
(三)鼓励青年博士引才落地。每完成1个青年博士落地的(以缴纳社保在街道辖区企业并经人社局认定为准),奖励所在企业(或引荐单位和组织)2万元。
五、综合评定
综合上述四项奖项及企业销售、税收、党建和配合街道重点工作情况,街道评定“经济社会发展功臣”若干名,结合财政情况,奖额另行研究。
六、附则
(一)本政策中各类奖补的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原有补贴政策尚未执行完毕的除外),相关实施细则另行制定。政策实行一年一评估、一年一完善。
(二)本政策中所指的“文化企业”是指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界定与分类,从事文化产业活动的主体。
(三)本政策适用辖区范围内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不包括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等垄断性国有企业),“下升上”的适用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外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四)本政策意见由塔山街道经发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