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盛高新企业咨询网 潮盛高新企业咨询网

15915898572(微信同号)
主页 > 云南 > 昆明>昆明市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2022年西山区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

昆明市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2022年西山区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

       导读:2022年西山区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7号)、《昆明市关于2022年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西山区加强三个功能定位引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做好“六稳”、“六保”,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坚持以投资拉动,推动消费持续恢复,培育.....

昆明市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2022年西山区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

2022年西山区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7号)、《昆明市关于2022年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西山区加强三个功能定位引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做好“六稳”、“六保”,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坚持以投资拉动,推动消费持续恢复,培育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中枢门户区建设进程,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

(一)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外传”防控策略不动摇,全面压实“四方责任”,强化“堵、清、防、保、扛”措施。

(二)增强应急处突能力。增强项目谋划,补齐医疗应急短板。对医疗补短板项目,优先保障前期费,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

【强化投资增长拉动作用】

(一)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

全年安排不低于80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促进前期工作提速增效、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全力争取中央、省、市预算内资金和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二)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

1.对500万元以上投资额的社会性投资项目(含设备购置类),按照年度实际完成投资额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

2.对年内实现实质性开工建设,且及时纳入区级统计的新开工项目(含设备购置类),在执行鼓励项目加大投资力度奖补政策的基础上,按照项目总投资额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8万元补助。

(三)支持产业项目加快开工建设

对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于2022年上半年实现开工建设且纳入区级统计投资达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全年完成总投资50%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

(四)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1.农业产业项目。对当年新增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补助;对新增农业生产性投资达到100—500万元(不含)的项目,给予5—10万元补助;对新增农业生产性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10—15万元补助。

2.鼓励加大工业投资。对当年完成2000万元以上投资额的工业投资项目,按照年度投资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

3.商贸业项目。对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商业步行街、加油站等商业主体新建项目或在原基础上改建、扩建项目,并纳入区级统计的,按照年度投资额给予5—20万元补助。

4.物流业项目。对纳入区级统计的商贸物流项目,按照年度投资额给予5—20万元补助。

【提升工业经济支撑作用】

(一)支持发展都市型工业

鼓励工业企业在辖区商用楼宇发展以产品设计、技术开发、加工制造、营销管理和技术服务为主体的都市新型工业,对新引进的汽车制造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子制造业及配套设计和研发等企业按照“一企一策”进行扶持补助。

(二)支持企业上规扩产

1.对月度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对年度纳入统计,且首年产值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不高于10万元补助(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

2.对工业总产值在全区装备及加工制造行业排名前10、化工行业排名前8、生物医药行业排名前3,且工业年度总产值同比增长达到标准的企业,分档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三)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1.对符合产业发展趋势、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推进绿色经济发展,且年度固定资产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按照当年项目投入设备购置费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

2.对当年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或云南省清洁生产合格企业验收的企业,按照市级补助资金的50%进行配套补助;对通过国家或省级认定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单位(成果),按当年市级补助资金的50%进行配套补助。

3.加快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鼓励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对评价认定当年每利用1万吨磷石膏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单项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4.鼓励节能降耗。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能效领跑者”的企业,按照市级补助资金的50%进行配套补助。

5.支持新能源汽车销售。对新注册落户西山区且年度累计销售额达300万元以上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一次性给予8万元补助;鼓励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拓展新能源汽车销售业务,对年度新能源汽车累计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8万元补助。

(四)打造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地。鼓励辖区军工企业开展“园中园”招商。对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及厂房,加大装备制造产业(含光学加工)项目招商并与园区签订《投资协议书》的企业,按引入企业当年固定资产入库总额的2%,给予军工企业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

【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对辖区内达到专业化、规模化标准的住房租赁企业(经营出租房屋500套以上或房屋面积大于1.5万平方米),依法依规支持企业申报税收优惠。

(二)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鼓励多主体投资,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房源应相对集中),建设(筹集)单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不少于50套且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给予建设(筹集)主体补助10万元;每增加50套且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增加补助10万元。

(三)稳步推进房地产市场去库存

坚持“房住不炒”,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鼓励房地产企业去库存,按照每申报商品房销售面积1万平方米补助1万元的标准,兑付房地产稳增长资金。

(四)培育壮大建筑业

1.加大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对首次升规入库的资质以上建筑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

2.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度建筑业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档给予补助。

3.助推企业资质升级。对晋升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给予100万元补助,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以资质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五)加大磷石膏建材产品推广运用力度

对辖区房地产项目参建企业使用磷石膏建材产品给予每平方米1元的奖励(使用磷石膏建材产品建筑面积达10万平方米以上开始计量);支持开展磷石膏建材运用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对认定为磷石膏建材运用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的奖励。

【壮大发展三大主导产业】

(一)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1.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对新评定为云南省服务贸易(中医药、旅行、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2.鼓励外贸企业做强做大。对新评定为云南省“外向型农业发展百强企业”、“外贸发展综合贡献百强企业”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15万元补助。

3.支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对服务跨境电商进出口企业20家以上,且年在线交易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或年在线交易量达到100万单以上的综合服务平台,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4.支持培育引进跨境电商企业。对落户本区的跨境电商企业,年度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300—5000万美元的,分档给予5—100万元补助。

5.鼓励扩大外贸进出口规模。对年度进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且实现同比增长的外贸企业,分档给予5—20万元补助。

(二)支持大健康产业壮链发展

1.鼓励大健康产业聚集发展。培育打造1—2个区级大健康特色示范基地,对示范基地建设年度投资1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分档给予5—10万元补助。

2.引进培育大健康产业市场主体。

2.1对签约落地西山区且首次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大健康项目,除给予实际外来到位资金的1‰补助外,另一次性给予每家每次5万元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

2.2对新升规的大健康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上述企业为中国500强、世界500强(近两年500强榜单为准)的,另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

3.培育多样化康养业态。扶持中医药、托育机构、医美企业发展。对于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按新增托位数给予补助。对落地西山辖区,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0亿元的医疗美容企业(机构),分档给予10—20万元补助。

4.促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4.1培育养老服务企业。对落地西山区并形成实际固定投资的养老服务企业,项目首次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含)的,一次性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

4.2扶持养老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对落地西山区,且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养老服务企业(机构),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4.3鼓励养老机构参与评级。对当年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中获评四级、五级的,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补助。

(三)支持数字经济聚链发展

1.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

1.1培育引进数字核心企业。对新入驻西山区且首年营业收入为正增长的规模以上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对月度入库的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当年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对年度升规且首年营业收入为正增长的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次年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1.2做强做大数字核心企业。规模以上互联网、软件和相关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达20%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补助,每超过1个百分点另给予1万元补助,单户最高不超过30万元。

1.3对获得国家级“三优两重”项目(优秀产品、优秀解决方案、优秀应用案例、重点大数据企业和重点大数据资源)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补助。

2.全力推进产业数字化

2.1鼓励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利用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数字化转型项目,按照“先投后补”方式支持项目建设,以项目当年总投资额(不含土地、建筑物投资)为基数,单个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

2.2推进两化融合纵深发展。当年首次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T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证书、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CCRC)、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评估合格证书的,一次性给予每证1万元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助。

【提效发展三大配套产业】

(一)支持全域旅游开发

1.支持创建文旅品牌。通过验收取得资格的3A、4A、5A级旅游景区,在上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补助。

2.提振文化旅游消费。支持景区、餐饮、书店、农副产品、农家乐、非遗体验等文旅企业积极参与西山区文化惠民券消费活动;鼓励和支持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开发非遗文创产品,对经验收授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和传习场(所),按照实际有效使用面积一次性给予3—7万元补助。

3.鼓励旅游品质提升。对新评定为三星、四星、五星级酒店的,在上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5万元、20万元、30万元补助;对新评定为云南省精品酒店、五星级旅游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二)支持文创产业集聚发展

按照文创产业相关专项政策,安排文产专项资金,从培育和做大做强文化创意产业主体、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化产业融合示范基地)、鼓励文创园区(示范基地)聚集发展、鼓励文化创意活动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三)提升商贸物流业活力

1.鼓励城市商业品牌能级提升

1.1鼓励打造消费新场景和建设高品位特色商业街区。鼓励打造地标商圈、特色街区、公园生态、体育健康、文艺风尚、社区邻里和未来时光等消费新场景,对纳入区级重点项目的,经认定后,按项目实际投资总额(项目审计决算金额)的20%,给予运营方(建设方)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鼓励建设高品位特色商业街区,对新获评省级、国家级商务部门命名的商业步行街,分别一次性给予30—50万元补助。

1.2鼓励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做大做强。对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商业街区等带动全产业链升级和效率提升,实施统一收银做大做强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分档给予市场运营主体10—50万元补助。

1.3鼓励发展品牌连锁零售企业。对纳入区级统计范畴的品牌连锁店零售企业,经认定,对年度新建(改造)直营门店数量不少于5家的(单店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按每单店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30万元。

1.4支持发展品牌首店经济。鼓励引进品牌首店,支持引进国际国内一线品牌首店。对在西山区注册独立法人并纳入辖区统计范畴,开设中国(内地)首店(旗舰店)的,经认定后,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补助;开设西南首店、昆明首店的,经认定后,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补助;商业综合体和街区运营管理机构引进国际国内一线品牌开设首店的,按照每引进1个国际国内一线品牌首店3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管理机构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补助。

1.5鼓励开展新零售主题促消费活动。对纳入年度区级重点商贸促销活动的,按照活动举办单位实际投资额的20%,一次性给予举办单位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1.6鼓励老字号品牌发展。对首次评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老字号”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15万元补助。

2.鼓励电子商务发展壮大

2.1鼓励实体企业进行网络销售。线下实体企业成立独立核算的电子商务销售公司,首次实现年度网络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2.2鼓励传统生产型企业直播应用。区内传统生产型企业通过直播方式销售自有产品,且年度直播销售额(纳入企业销售收入)达100万元以上的,对其产生的佣金给予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3鼓励引进MCN机构。对新设立或迁入经直播电商平台官方认证的MCN机构等专业直播运营商,按企业当年地方经济贡献给予60%的补助。

2.4培育优秀直播企业和人才。对年度地方经济贡献50万元以上的电商直播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独家签约主播年度带货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

2.5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对通过自营或第三方平台销售我区农产品,年度网络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档给予10—50万元补助。

2.6支持电子商务扩大营销。对年度网络销售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档给予10—80万元补助。

2.7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称号的电子商务园区(基地)主办方(以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市商务局公布名单为准),分别予以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鼓励区域物流稳步发展

3.1支持物流企业提档升级。对首次被评为国家3A、4A、5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30万元、40万元补助。由低等级向高等级升级的,补足其奖励级差部分。

3.2支持物流信息化发展。物流企业采用现代化集配货系统、立体仓储系统、自动分拣系统、无人搬运系统等先进物流设备或进行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且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按其技术与设备实际投资额(项目所计投资额最长不超过两年)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融合发展三大特色经济】

(一)融合发展楼宇生态经济。促进楼宇产业生态圈逐步拓展,实现西山区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从楼宇品质、产业集聚、服务完善、效益提升等维度,制定和执行《西山区推动楼宇(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扶持政策》。

(二)培育发展会议经济。对在西山区报备并成功举办,参会人数达300人及以上,会期达1天及以上的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对外开放的重点会议项目,住宿在西山区库内三星级(或相当于该星级标准)以上酒店达2夜及以上的,按照三星级(每间夜100元)、四星级(每间夜150元)、五星级(每间夜200元)的酒店标准分别给予补助。使用区内多个星级酒店的合并计算,单个会议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繁荣发展夜间经济。对以夜间消费购物场所为载体,新引进夜经济业态和品牌,举办夜间促销活动、开展“夜西山”品牌宣传等繁荣夜间经济重点项目(单个项目单次投资额超过20万元)的商贸法人企业,经认定,按项目实际投资总额(项目审计决算金额)的1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

【推动乡村振兴立体化发展】

(一)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乡村振兴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扎实开展都市驱动型乡村振兴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积极创建精品示范村,按照市级补助每个示范村的资金标准,区级按比例给予配套补助。

2.乡村振兴项目。支持创建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驱、农业产业发展示范园、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等项目,对每个项目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5万元补助;支持申报国家、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驱、农业产业发展示范园、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等项目,对新获得上级认定的,按其认定级别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助。

3.耕地整理项目。对零散废弃用地实施整理,增加实际可耕地面积的,按每增加1亩耕地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农商对接项目。鼓励农产品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扩大品牌知名度,当地农产品以自有品牌进入沃尔玛、家乐福、盒马鲜生等知名超市上架销售,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对每个农产品品牌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5.集体经济强村工程项目。全面深化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全年遴选20个具有代表性的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分别给予10万补助。

(二)做大做活生态农业

1.打造特色乡村农业品牌。对成功申报绿色产品、绿色企业市级、省级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补助;对成功申报“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区级、市级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补助。

2.促进农业加工产业发展。对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补助。

3.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对当年新增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不高于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补助;对监测合格的现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2万元补助。对新增区级、市级、省级家庭农场,分别一次性给予不高于4万元、6万元、8万元补助。

4.农产品品牌认证。对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对新获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及地理标志认证证书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对证书到期通过换证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

【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一)鼓励金融机构集聚发展

1.购买土地自建办公用房及购买办公用房补助。对入驻西山区的法人金融机构及独立法人总部在昆明市以外的一级分支机构自建自用或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其自用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单户补助总额不超过800万元,分四年按4:3:2:1兑付。

2.租用办公用房补助。对入驻西山区的法人金融机构及独立法人总部在昆明市以外的一级分支机构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其2022年实际发生的租金金额20%的标准补助,租赁年度无法对应到自然年度的,则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折算到日,单户补助总额不超过80万元,补助资金于入驻次年予以一次性兑付。

(二)支持做大存贷款规模

1.人民币存贷款增量补贴。对人民币存贷款纳入2022年区级统计系统,且年末存款、贷款增速两者同时高于2022年度西山区平均增长水平的法人金融机构,按照其年末存贷款增量的0.5‰进行补助,给予单户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补助。

2.新纳入机构存贷款补贴。对人民币存贷款新纳入西山区的法人金融机构,按其新纳入人行统计系统年末存贷款总额的0.01‰进行补助,给予单户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补助。

(三)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鼓励银行机构创新小微企业类金融产品,增加小微企业首贷和信用贷款。对发放普惠小微贷款的法人金融机构,按照当年余额增量的0.5‰,给予单户最高不超过40万元补助。

【深化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

(一)强化科技创新引领

1.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在认定资格期内,当年新入驻西山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规模以上企业2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10万元补助。

2.加强创新平台、团队建设。被认定(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科技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创业平台,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绩效评价为“优秀”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主体,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对获得市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对外科技合作基地、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国际科技孵化器,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对获得省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认定的,按每人5万元、3万元分别一次性给予其所在企事业单位补助。

3.大力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围绕西山区基础产业、配套产业、主导产业和机会产业的发展,依托科技创新开展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组织实施一批对西山区经济、社会、生态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科技计划项目,一次性给予8—30万元补助;实施企业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项目,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4.鼓励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对首次纳入统计或首次填报研发经费支出,且年度研发经费支出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对参加国家科技统计、有科技研发经费投入的企业,按科技研发经费投入额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同时给予科技研发经费投入正增长的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

(二)促进知识产权创造

1.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对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且拥有3项及以上授权发明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2.创建名牌名品。对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功的,一次性给予每件10万元补助。

3.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补助。对经认定的区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一次性给予8万元补助;经认定的区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经认定的区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补助。

4.驰名商标补助。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一次性给予每件50万元补助。

【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

(一)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升规纳统

1.商贸业。对首次升规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企业(含个体),于2022年月度达限入库,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年度达限入库且年度销售额累计增速达到正增长的,一次性给予8—10万元补助。

2.服务业。对首次升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核算类服务业企业,于2022年月度升规入库的,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年度升规入库且营业收入累计增速达到正增长的,一次性给予8—10万元补助。

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对新入驻西山区,且首年营业收入为正增长的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对年度升规,且首年营业收入为正增长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次年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4.鼓励非法人企业经营模式创新入库。对个体工商户、非独立法人企业等商户注册独立法人,达到标准主动入库,且零售额同比有所增长的,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5.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和专业市场积极引进或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综合体(市场)内有新增升规商贸企业的,按照每新增1个升规企业2万元的标准,给予综合体(市场)运营管理方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助。

(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1.商贸业

1.1对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按年度营业额分档给予5—60万元补助。

1.2对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按年度营业额分档给予5—60万元补助。

1.3对限额以上住宿业,年度营业额累计增速达到标准的企业,按年度营业额分档给予5—20万元补助。

1.4对限额以上餐饮业,年度营业额累计增速达到标准,且年度营业额增量前25强的企业,按年度营业额分档给予5—40万元补助。

2.服务业

2.1对规模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按年度营业收入分档给予6—50万元补助。

2.2对规模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按年度营业收入分档给予5—30万元补助。

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对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达20%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补助,每超过1个百分点另给予1万元补助,单户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支持企业上市发展。对在上交所和深交所等上市的辖区内企业,按照市级财政实际补助资金标准的40%分阶段进行配套补助,每户企业补助资金累计不超过200万元;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在云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三)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引导、支持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补助;对新入驻我区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

(四)培优培强中小、民营企业

1.对新申报并成功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单项冠军”、百户优强民营企业、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等称号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补助。

2.对市场潜力大、成长性好,且当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的规下(限下)民营中小微新兴产业企业进行扶持,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3.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补助;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补助。

【加强人才培育引进】

(一)全面实施人才绿卡制度

落实“人才强区”战略,建立“一流人才、一流待遇、一流贡献、一流报酬”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广大人才集聚西山干事创业,根据实际贡献可享受《西山区人才绿卡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等相关服务。

(二)全力推进“双招双引”工作

贯彻“人才领跑”工程,聚焦重要领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开展优势产业人才聚集行动,按照《西山区大健康人才+产业项目一体化引进培育办法(试行)》等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项目、人才进行扶持。

【加大助企纾困减负力度】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企业行业的支持力度。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落实“一次办成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上必能办。实施重点项目“帮办代办”,持续推进相关审批流程优化、要件简化、审查规范标准化。

【一企一策】

对市场前景好、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强、地方经济发展支撑力大的相关企业和特别重大产业项目,经属地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报区级审核后按“一企一策”、“一项一案”、“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扶持解决。


专利服务 商标服务 版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