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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元谋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元谋县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的具体措施

       导读:元谋县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的具体措施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为提振市场信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求进、进中提质,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一)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充实招商项目储备库,完善招商引资支持政策,健全考核评价和联动招商工作机制。突出“产业招商”和“招大引强”,大力推进“一.....

楚雄州元谋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元谋县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的具体措施

元谋县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的具体措施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为提振市场信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求进、进中提质,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

(一)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充实招商项目储备库,完善招商引资支持政策,健全考核评价和联动招商工作机制。突出“产业招商”和“招大引强”,大力推进“一把手”招商、“小分队招商”“网络招商”“以商招商”和“中介招商”,加强“沪滇合作”“浙滇合作”“滇闽合作”,争取引进一批头部企业和基地型、龙头型、带动型项目。跟踪落实签约项目,强化招商项目履约监管,更加提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竣工投产率,力争引进亿元以上投资项目10个,引进州外到位资金增长15%以上、产业项目到位资金占比60%以上。(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二)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积极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优做强和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发展,对新纳统的工业企业,在省州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每户一次性5万元奖励。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壮大及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企业营业收入上台阶、设备投入上规模奖励措施,并积极帮助企业争取设备更新贷款、贴息资金等支持。全面落实好国家和省、州制定的支持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继续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补缴并免收滞纳金。持续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行动,确保企业数量增长15%,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户以上、服务业企业2户以上、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15户以上、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3户以上,推动个体工商户蓬勃发展。(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税务局、人行元谋县支行等,10乡镇人民政府)

(三)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发挥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撬动作用,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政策,保持普惠小微贷款“量增、面扩、价降”良好态势。鼓励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对新达限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的法人企业和个体,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未获得省州级稳增长奖励,但年销售额(营业额)在全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大行业中同比增长15%以上、比重排名前5名且下一年在库的限额以上法人企业,批发、零售业每户奖励2万元,住宿、餐饮业每户奖励1万元。对首次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等政策,全面落实国家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继续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府采购标准限额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预算总额超过上述标准并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税务局、人行元谋县支行等,10乡镇人民政府)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推动政务、创新、市场、法治、人文“五大环境”全面提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及“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开办部门协同机制,深化拓展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制度、提供便捷市场准入服务,以“帮办代办进乡村”“优惠政策进企业”“工作队伍进商圈”“市场信息进大厅”四项举措,打造元谋营商环境“效率、服务、诚信”三大品牌。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减免责清单”制度,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打造“诚信元谋”。确保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75%以上参评指标进入全州第一方阵,争创全州标杆县。(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司法局、县法院等,10乡镇人民政府)

(五)大力提升创新创业能力。积极争取省州支持攻克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扶持资金,加大对重点实验室等科技研发平台投入,支持企业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在省州补助的基础上,县级财政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持续推进高新区“科技赋能+创指增信”融资建设,畅通科创型企业创新能力向信贷资源转化渠道。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人才工作“1+3+N”系列政策,深入推进“兴楚英才”培养工程,“百名硕博进元谋”专项行动,重点招引符合我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绿色食品制造、新材料与绿色能源、旅游文化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支持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产业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对认定合格的,在省州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给予1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对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给予不少于1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建设重点产业链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每个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对新培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备案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每户企业2万元、0.5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对获认定的星创天地、众创空间企业给予每户2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对参加省州级创新创业大赛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户3万元、2万元、0.5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加大企业科技研发经费投入补助力度,通过申报统计认定的企业每年科技研发经费投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每户5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企业每年科技研发经费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每户2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企业每年科技研发经费投入500—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每户1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企业每年科技研发经费投入200—500万元的企业给予每户0.5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企业每年科技研发经费投入100—200万元的企业给予每户0.3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企业每年科技研发经费投入50—100万元的企业给予每户0.2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对重点群体2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各地盘活闲置资产,建设公益性创新创业公共服务项目,服务创新创业群体。(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人行元谋县支行等,10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恢复和扩大消费、绿色发展、科技创新、能源保供、重点基础设施、中小微企业等支持力度。加强政银企对接,建立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三张清单”,并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对于2022年第4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正常类小微企业贷款积极给予续贷支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人行元谋县支行等,10乡镇人民政府)

二、壮大资源经济、开放经济、园区经济、县域经济

(七)大力发展资源经济。深入盘点用活优势资源,以资源换产业、以资源换市场、以资源换技术,提升资源利用率,加快推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积极吸引行业龙头企业参与冬早蔬菜、花卉、核桃、野生菌、冬繁制种、畜牧业等农业资源,风光水等自然资源,煤炭、石油天然气及页岩气、稀贵金属等矿产资源,以及以“四大走廊”为重点的文化旅游资源等开发利用和产业化,优先支持全产业链打造高附加值产品企业。盘活全县风光热、铂钯、石墨、彝族文化、元谋人等优势资源,支持全产业链打造高附加值产品企业,高效推动优势资源产业化。规范开发行为,细化权责关系,坚决杜绝占而不用,防止资源浪费、资源贱卖、资源碎片化。(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投资促进局,10乡镇人民政府)

(八)大力发展开放经济。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意见,按照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主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思路,积极寻求与昆明、红河河口、版纳磨憨、德宏瑞丽等口岸合作,支持县内企业入驻口岸,力争新增外贸出口备案企业2户以上;主动对接海关检验检疫分支机构,依托楚雄高新区等平台优势,逐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科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10乡镇人民政府)

(九)大力发展园区经济。积极争取8000万元以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断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积极申报创建“州级产业集聚区”,探索推进“园区管委会+事业单位+公司”的运营管理新模式。全面实施园区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紧盯符合元谋实际的优势产业,力争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以及光伏配套产业、农业生产配套产业和食品加工制造产业等招商引资上有新突破,力争元谋县绿色食品产业园智慧冷链物流建设、元谋源倍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元谋新纪元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加工3个项目年内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人行元谋县支行等,10乡镇人民政府)

(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深入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积极融入“元永两姚”城镇群布局,形成错位竞争、分工合理的县域经济发展格局。以县城为核心,重点乡镇为带动,一般乡镇为支撑,建立功能分工协调、空间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加快形成“一核、一轴、一带、四片区”县域城镇空间格局,促进城镇协调发展。持续提高集镇综合承载能力,着力打造以县城为龙头、集镇为节点的发展格局。对新建、改造城乡标准化农贸市场项目验收合格后及对新建并验收合格的大型批发市场,积极争取州级补助。(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三、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加快发展

(十一)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积极争取省州财政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州县级统筹资金支持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2023年期间新增完成设施农业实际资产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完成实际资产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重点农业企业2022年内新增贷款,按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支持统筹财政涉农资金对利用荒地、废旧矿山建设设施农业的项目给予财政贴息。大力支持开展高效设施农业融资租赁等模式试点。(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改革局、人行元谋县支行等,10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全面推进现代种业建设。突出元谋种业在全国全省的优势和特色,加快国家级制种大县建设,积极推进青稞育种南繁基地建设,全力争取建设制种繁育创新中心,新建标准化良种基地1万亩以上,发展冬繁制种面积3万亩,工厂化育苗基地55万平方米以上,出苗10亿株、产值10亿元以上。完善种质资源保护体系,聚焦“引、保、育、测、繁、推”全产业链发展,依托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云南现代种业研究院、西藏农牧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开展新品种选育和育种联合攻关,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元系”特色新品种。高质量举办第七届云南·元谋蔬菜种业博览会和种业发展高峰论坛,持续打响“元谋种子”品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大力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延链补链强链。全力支持推动美跃、惟盛2户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行业调结构、补短板、增动能,力争今年申报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推进投资1.72亿元工业园区金雷片区(一期)标准厂房建设,提升全产业链重塑绿色食品加工产业新优势。县级财政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全产业链打造绿色能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大健康、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大力开展以商招商,带动重点产业上下游企业集群落地、集约发展。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州级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分别争取上级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科学制定有序用电方案,优先保障能效高、效益好、排放低的企业和生产线用能需求,加强对高耗能、高排放初级产品加工用能管控。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企业开展工贸分离,剥离服务业板块,以专业化优势提升服务半径和质量。力争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2%左右。(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楚雄元谋供电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推动智慧城市、智慧市场、智慧停车、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建设,培强做大数字产业市场主体。扎实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供应链。加快大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扩大千兆光网覆盖范围,新建5G基站124个,推进农业大数据中心二期、AGV智慧停车场等项目建设,力争数字经济投资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十五)加快发展绿色制造业。加快推进元谋绿色食品供应链中心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确保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2.5:1。积极引进光伏组件、储能电池等新能源设备制造企业,加快推进元谋绿色食品供应链中心、日丰电气等重大项目,力争绿色能源和绿色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加快发展绿色能源产业。实施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推动“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5.2万千瓦龙海古风电场、12.5万千瓦花福山光伏、15万千瓦乌东德移民安置点光伏项目,确保华能164.5万千瓦光伏项目具备并网条件。加快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县开发,积极开展分散式风力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35千伏羊街变电站建设,打造“风光水储充”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十七)加快发展建筑业。围绕全年建筑业总产值增长目标,加大建筑业企业培育力度,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力争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2%,建筑业总产值增长30%。积极扶持企业创收增收,发挥社会效益,加大引导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入库工作力度,增强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申报入库的主动性,确保全县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入库数达到22户以上。(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四、充分释放内需潜力

(十八)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积极争取省预算内前期经费不少于1000万元,州预算内前期经费不少于500万元,统筹安排县级前期经费不少于1000万元,加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保障力度。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少于3亿元、中央预算投资补助不少于0.7亿元。力争数字经济投资增长10%,旅游文化投资增长25%。全年产业类投资占比达5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十九)加大力度支持扩大民间投资。加大力度支持扩大民间投资,有针对性的放宽对民间投资准入条件,为民间投资提供在技术、信息、法律等方面合法权益的充分保障,逐步优化投资环境,拓宽民间资本注入渠道,有效激活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促使更多民间投资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同时积极开展有效招商引资,引进房地产龙头企业,各职能部门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增强房地产企业投资信心,全力推动我县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力争民间投资占比10%以上。(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大力提升文旅康养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文旅融合发展三年行动,加快元谋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元谋人文化园、金沙湖生态旅游区等项目建设,加强“元谋人”文创产品开发,打好“元谋人”品牌。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推动旅游与健康、体育、文化、生态、教育、互联网以及现代农业等融合发展,支持发展彝医药参观体验、温泉康养、森林康养、休闲观光农业等康养旅游新业态。围绕“东方人类故乡、冬早蔬菜之乡、绿色康养之乡、南繁育种天堂”四张名片,加强特色优质旅游产品供给,大力推动内联与外融发展,不断增强元谋旅游核心竞争力和吸引力,推进元谋旅游高质量发展,力争2023年旅游业主要经济指标位于全州前列。支持企业创建旅游品牌,对创建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每创建成功一个,在上级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再以奖代补150万元;对创建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每创建成功一个,在上级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再以奖代补20万元;对创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每个以奖代补10万元;对新建达标或改建提升后达标的五星级饭店,每个奖励40万元,对新建达标或改建提升达标的四星级饭店,每个奖励15万元;对新建或改建达到5星级、4星级、3星级标准要求的云南省汽车旅游营地,分别给予15万元、8万元、3万元补助奖励;对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的云南省旅游民宿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奖补。支持举办重大文旅宣传营销活动。落实“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全面推广实施旅行社及从业人员“红黑榜”制度。支持创建餐饮美食街区(城),对新创建餐饮美食街区(城)且限额以上餐饮企业不少于3户的,对其承办机构或企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鼓励商贸企业品牌化发展,对首次获得中华老字号、云南老字号、绿色饭店(三叶以上)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力争2023年旅游业投资增长20%。(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一)支持新能源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加快绿色能源市场建设力度。对在元谋县内投资建设运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及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企业,争取国家和省补贴资金,支持企业加快布局和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在规划、用地、用电等要素保障方面给予优先支持,2023年,力争建设充电桩不少于50枪。持续开展汽车、家电下乡促销活动,鼓励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满减等让利促销活动。引导商贸企业利用重大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组织企业继续参与“云集好物”及“彩云”系列促消费活动。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精准对接,发展订单农业,扩大农产品销售,努力扩大农村居民消费;持续发挥好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优惠政策作用,加大对新能源农村客运车辆、出租车、公交车的购置和运营补贴,持续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在公交、物流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深入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行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加快淘汰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和老旧营运车辆。促进汽车、家电家具、住房等大宗消费健康发展,力争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以上。(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二)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围绕城市转型升级,进一步拓展城市和房地产发展新空间,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积极调整房地产产品结构,科学安排房地产建设时序,促进房地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全面引导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绿色康养地产项目。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唱戏”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及时组织企业参加州房地产业行业协会举办的房交会。加大“宜居元谋、康养元谋”品牌外销宣传,吸引国内知名大型房地产企业进驻元谋,实现地产行业稳步升级。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居环境,吸引外地人口落户和安居,促进二手房交易、消化商品房。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优化商品住房按揭贷款审批手续。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房地产信贷供给,稳定房地产信贷增长。定期组织银企对接,为银企双方搭建桥梁,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资金链运行压力。按照“一楼一策一方案”原则,在消防、人防等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可依据审批的分期规划对项目开展分期验收,分期交房,分类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加大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中介服务、物业服务等各个环节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规范房地产行业秩序。做好房地产市场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和市场预期。严厉打击发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渲染恐慌情绪、误导市场预期、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行元谋县支行等,10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二十三)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撬动县城老城区片区城市更新改造。依托元谋县美丽县城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龙川江元谋县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老城区立体停车场、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加快推进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启动党校路、凤仪路延长线建设,对108国道县城区段人行道、源达路进行提升改造,新建雷窝河公园、水利园口袋公园、元谋宾馆西侧口袋公园,确保我县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平方米以上。启动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城市燃气等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大力推进城市燃气、污水、供水、排水管网建设,力争2023年新建和改造城市燃气、污水、供水、排水管道16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四)加快推进“五城”共建。积极争取省州财政资金高质量推进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建设,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以打造省级“五城共建重点县”标杆示范典型样板为目标,积极争取省州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谋划实施一批符合政策导向、投资方向的重点建设项目。按照“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对“五城”建设成效明显的部门,优先给予县级前期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五)全面推进绿美元谋建设。围绕打造“小盆景、大风景”,加大资金、资源整合力度,加快推进实施增绿补绿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城乡绿化美化品质,按照“增量评优、优中选优”原则,积极申报创建省级绿美城市、绿美社区、绿美乡镇、绿美村庄、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争取省级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奖补资金不少于300万元。10乡镇认真按照《元谋县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元谋县城乡绿化美化增绿补绿实施方案(2022—2024年)》《元谋县城乡绿化美化十年规划》工作要求,分年度、分目标抓好城乡绿化美化典型示范样板打造工作,确保全县城乡绿化美化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引进国内外一流园林规划设计团队,科学规划设计,建设高品质城市园林景观,重点打造1个集绿美城市、社区、乡镇、村庄、河湖、校园、园区、交通、景区为一体省绿美典型示范榜样,每个示范榜样切块给予前期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六)加快发展“绿美+”经济。鼓励支持苗木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一批技术先进、带动力强的重点苗木企业,打造成规模、有特色的元谋苗木品牌。依附元谋海拔差较大的优势,分乡镇分区域建设一批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特色苗木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建立具有新时代互联网气息的区域性苗木交易中心,搭建和完善属于元谋县特有的苗木网上交易平台,引导以需定产、订单育苗、就近育苗,充分利用配置元谋县优质土地资源,确保苗销售渠道畅通。鼓励“本土企业+本土驻地科研院所+农户”等合作模式,引领帮助本土企业走向规范化规模化的育苗,充分发挥县内科研院所技术力量,提高苗木质量及品种多样性,培育发展从研发生产到应用推广的全产业链,进一步提升农户的参与度,增加农户的基础收入,加快“绿美+”经济的发展。大力发展规划设计、建设管养、综合服务、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科普研学、文创科创及系统性方案服务等关联产业,推动苗木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十七)促进外资外贸加快发展。扎实开展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楚雄州促进外经贸发展支持政策,积极组织县内重点规模以上企业参加“南博会”“进博会”“广交会”等各类线上线下展会,支持企业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对重点企业进行跟踪帮扶,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助办理外贸进出口相关手续,组织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扩大进出口规模;深入外资企业开展走访调研,积极宣讲外资政策,研究企业诉求,做好企业帮困解困工作,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用好用足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外资企业稳定发展;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相关资金;支持鼓励外贸企业、电商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鼓励企业创建电子商务产业园和电子商务创业园,继续实施“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培育工程;持续推进元谋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扩大“一部手机云品荟”应用范围,发挥“彝乡电商创业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传统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电商企业进行原产地直采直销,开设农特产品旗舰店、特产馆,开展直播带货,壮大新型消费,推动线上线下有机融合,实施“数商兴农”“快递进村”工程,畅通乡村物流双循环,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5.5亿元以上。对线上线下零售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本地电商企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小微企业、跨境电商人才和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及农村网络达人等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仅奖励销售额前5名)。(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投资促进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八)主动参与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推动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主动服务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滇中城市群和国家“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扩大蔬菜、水果等产品出口规模,推动出口产品多元化。坚持“外引增量”与“内生增量”并重,瞄准产业链龙头和创新链前端,推进“一把手”招商、基金招商、“飞地”招商,在招大引强和承接产业转移上取得突破。着力打造开发运营平台、技术创新平台、产业集聚平台和外向型经济枢纽。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全力推进牟元、元大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国省道改造提升、乡镇通三级公路前期工作,力争开通乌东德库区航道。(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投资促进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七、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九)全力保障就业总体稳定。全力实施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继续支持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投入,持续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帮扶工作。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楚雄州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扩大就业容量稳住就业“基本盘”。实施产业发展拓岗行动、助企纾困稳岗行动、劳务品牌建设行动、创新创业扶持行动,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1.7万人次以上,其中培训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0.34万人次以上。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0.34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人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三十)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县长负责制,推进“一县一业”,着力提高粮食、蔬菜、畜禽、水产品、水果等重要农产品产能,精准落实“绿色通道”“白名单”政策,健全完善应急保供体系,加强市场监测预警,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及时启动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减少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三十一)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力度。统筹中央和省州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实施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三年行动。积极争取各级“能力提升”、“长效机制”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整合社会捐赠资金等,加大力度对部分薄弱学校及还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建设及分流,促进教育全面、健康、有序发展。积极争取省州财政资金,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州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资金,支持加快补齐医疗卫生发展短板。加强疾病救治、防控物资保障、疫苗接种等领域的资金保障,保障好群众就医用药,重点支持老年人和患基础性疾病群体的防控,着力保健康、防重症。(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八、强化跟踪问效和成果运用

(三十二)强化激励和督查问效。县级有关部门要对2022年县政府稳增长36条、稳住经济一揽子53条及接续政策17条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按照资金安排和来源渠道,于3月底前完成对2022年稳增长激励政策的兑现工作。县级有关责任部门、各乡镇要于本意见出台10个工作日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确保政策及时贯彻落实到位,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既定目标任务的完成。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每季度要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推进情况,并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牵头组织开展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并将稳增长落实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县政府督查室、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三十三)强化成果运用。把贯彻落实经济稳进提质措施作为各部门和乡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担当作为的重要标尺。将指标增长快、提质增效好、促进民生改善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作为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三法三化”的典型示范,同时作为推优评先依据,并列入“大比拼”绩效考核。(县效能办、县大比拼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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