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整理了山东省运城市及下辖市区县(盐城区、稷山县、新绛县)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贯标奖励等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运城市
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高科技领军企业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三年一度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连续3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高科技领军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对在运城市新设立并经批准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给予5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运城市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运城市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中试基地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
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
对在运城市首次获批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的盟主单位或联盟常设机构所在单位,国家级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省级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支持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单位,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按项目上年实际国拨经费的3%-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奖励20万元。
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按国家奖励额1∶1配套奖励。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对获得山西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按省奖励额1∶0.5配套奖励。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对通过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管理服务平台交易科技成果并在市内转化的市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到账额(以转账凭证为依据),给予技术输出方3%的补助,单个科技成果最高补助5万元。对市内企业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并经省市技术合同认定机构登记并认定的技术交易合同,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以转账凭证为依据),给予3%的补助,单个科技成果最高补助5万元。
经运城市科技局认定的技术经理人促成技术合同交易的,按交易额的3%奖励技术经理人,单个项目最高奖励2万元。
支持与高校院所合作
对高校院所及其领军人物在运城市设立拥有核心技术、配置核心科研团队的独立研发机构、分支机构、科学家工作站、实验室等,采取“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等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取得发明专利、省级及以上新产品证书或科技成果评价、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通过有资质单位检测的产品等成果,按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作经费总额的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依据:运城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
https://www.yuncheng.gov.cn//doc/2020/09/08/66282.shtml
获得国家级、省级安全生产先进科技成果奖、专利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
依据:运城市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https://www.yuncheng.gov.cn//doc/2020/09/16/66973.shtml
盐城区
高新技术项目奖励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连续3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企业创新升级奖励 首次新增的“小升规”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依据:运城市盐湖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运盐政发〔2020〕13号
http://www.yanhu.gov.cn/site-zwxx/article-detail?id=7424&sign=2&cateNum=002001
稷山县
创新支持。重点扶持引导“龙虎榜”培育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交流合作,掌握行业关键技术发展动态,加快新产品开发及新技术应用,建立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对列入“龙虎榜”培育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县政府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县政府给予10万元补助;新组建的省级、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县政府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补助;新组建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县政府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补助;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政府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新获得的驰名商标,县政府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信息支持。推进国家级、省级贯标试点和认定工作,实现贯标在“龙虎榜”培育企业全覆盖;重点支持“龙虎榜”培育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制造+服务”转型升级,促进企业由产品制造商向服务提供商转型,不断延伸产业价值链条;在“龙虎榜”培育企业中,积极开展国家和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新型化。对“龙虎榜”培育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免费提供5年云数据服务支持。对列入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县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企业,县政府给予一次性财政奖励10万元;对获得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县政府给予一次性财政奖励5万元。
依据:《稷山县工业企业转型发展计划(“龙腾虎跃”转型发展计划)》
http://www.jishan.gov.cn/contents/31/1637.html
对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积极推动民营企业转型智能制造,实施国家和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新型化。对列入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奖励50万元;对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奖励10万元;对获得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奖励5万元。
依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http://www.jishan.gov.cn/contents/31/4007.html
新绛县
品牌建设。对首次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和“山西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3万元的奖励。
技术创新。凡当年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发明专利每项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项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
依据:关于进一步激励扶持“五小企业”创新创业转型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59号
http://www.jiangzhou.gov.cn/gk/gggs/51829.htm
凡当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认定的,给予最高不超20万元的奖励;科技型企业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奖励;发明专利每项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项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
被评为省级行业及细分市场“单项冠军”和“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每户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中小型工业企业(小升规),给予每户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
依据: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发展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试行) (新办发〔2020〕9号)
http://www.jiangzhou.gov.cn/gk/tzgg/493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