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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镇安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镇安县贯彻落实中省市稳经济政策具体措施

       导读:镇安县贯彻落实中省市稳经济政策具体措施为认真贯彻国省稳经济大盘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 稳经济大盘相关政策,着力稳住全县经济大盘、助企纾困、保市 场主体保就业,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经济运 行在合理区间,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一、抓实财税政策落实 1.落实税费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将 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

商洛市镇安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镇安县贯彻落实中省市稳经济政策具体措施

镇安县贯彻落实中省市稳经济政策具体措施

为认真贯彻国省稳经济大盘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 稳经济大盘相关政策,着力稳住全县经济大盘、助企纾困、保市 场主体保就业,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经济运 行在合理区间,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一、抓实财税政策落实 

1.落实税费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将 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 性全额退还存量留底税额政策范围。依法落实小型微利企业、 个 体工商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征,制造业中小 微企业“五税两费”缓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等政策,延续实施生产 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 前扣除力度,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 减按0.5%征收增值税。自2022年6月1日起,购买符合条件乘 用车(单价不超过30万元,排量不超过2.0升)的纳税人,依 法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 财政局) 

2.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建立直达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将增值 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实行动态监控;对 上级下达的直达资金,落实监控主体责任,及时下达预算。完善 衔接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公开公示和支出周报制 度,在收到衔接资金30日内分解下达到资金主管部门,对资金分配不及时、支出进度缓慢的进行通报,不断提高资金支出率。 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6月底前支出进度低于50%,且无明 确项目计划的专项资金,按程序调整使用;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 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以及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要按原用 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建 立库款保障机制,科学预测库款流入、流出额度,确保库款在合 理的区间运行。实行预算执行通报制度,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 措施,切实兜牢“三保”资金安全底线。(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级各部门) 

3.加快专项债券使用和争取。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特别 是对今年已下达的4个专项债券项目,加快项目进度,8月底前 完成1.9亿债券支出。严格按照《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确定 的建设内容使用专项债券资金,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严格执 行专项债券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加强穿透式监测,确保资金使用 合法合规。同时,抢抓政策机遇,围绕九大领域,重点聚焦标准 化厂房、康养旅游基础设施、市政管网、垃圾污水处理、粮食储 备等领域,储备债券项目不少于30个,争取专项债券资金2亿 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金融 服务中心、人行镇安支行、县级各部门) 

4.落实融资担保业务奖补政策。支持开展担保客户应急转贷 业务,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池,不断完善中小微企 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原则提高信贷 投放效率。对企业基本面完好、发展前景向好而暂时经营困难 资金周转困难的在保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计划等措施,与合作银行金融机构共同做到 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与基层网点多、贷款手续简便的农商 行签署合作协议,解决三农“融资慢”问题。积极争取中央和省 级财政融资担保,鼓励担保机构逐步降低担保费率,对农业产业 化企业,单户担保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担保费率从0.8% 降至0.5%; 100万元以下贷款户,只要求提供信用反担保;对资 金周转困难的,尽量为农户办理延期展期,不抽保,不断保,帮 助农户渡过难关。(县财政局、人行镇安支行、县融资担保公司) 

5.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 具额度和支持比例增加一倍的政策措施,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 总量撬动和结构引导作用,扩大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投放,确 保前半年累放额2.5亿元以上、年度累放额5亿元左右。持续做 好银行账户服务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等降费工作。(牵头 单位: 人行镇安支行) 

6.做优做实金融服务。用好“金融23条”,引导银行机构 稳存量、扩增量,推动银企对接、新型银担合作、应收账款融资 和信贷产品创新运用,支持银行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货车司机贷款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等实施延 期还本付息,加快已授信贷款的放款进度。落实金融支持经济稳 增长“四接三稳一提升”专项行动,加大对重点项目、助企纾困、 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循环经济等行业领域的信贷投放,确 保涉农贷款、制造业贷款、绿色贷款余额增长不低于各项贷款平 均增长水平,继续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增长,统筹做好信贷合理 增长和防范金融风险工作。(牵头单位: : 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人行镇安支行、县融资担保公司) 

7.健全政银企对接机制。按照“政府搭建融资对接平台、行 业主管部门组织引导、银企双方市场化对接”原则,充分发挥各 方优势,合理统筹各类资源,建立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着力 为各类企业提供全方位、低成本、常态化、便捷性的融资服务 推动企业获得有效融资需求。实行融资信息推送机制,建立企业 融资需求台账,加强与金融机构、企业联系,定期向金融机构通 报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融资需求,向企业推送最新金融产品。组 织金融机构深入企业开展走访活动,对企业“对症施治” ”“量体 裁衣”,精准化对接企业融资需求。 。 (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 心; 配合单位 : 人行镇安支行、县级相关部门、各镇办) 

8.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格执行《镇安县贯彻落实〈商 洛市政府系统过紧日子二十条〉具体措施》,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提高财物使用效益,倡导节俭办公,压缩一般性支出,控制新增 支出;落实政府投资条例,简化审批程序规定,加快项目审批进 度。严格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凡无资金来源或明确资金筹 措方案的项目不得招标、不得实施,严防政府新增债务。(牵头 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县财政局等县级各部门、各镇办) 

二、狠抓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 

9.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坚持清单推进、台账管理,力争二季 度省、市、县三级项目开工率均达到100%,完成投资分别15亿 元、29亿元和62亿元以上。加快推进西康高铁(镇安段)、345 国道等项目,力争上半年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14亿 元,全年26.8亿元。加快实施月河抽水蓄能电站、九彩钙镁新材料、钨钼产业园等项目,力争半年重大产业项目完成投资36 亿元,年度投资71亿元。力促米粮抽水蓄能电站、侏罗纪欢乐 世界二期等重点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发挥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 投资作用,持续推动项目建设,争取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牵 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各项目包抓单位) 

10.加快推进一批水利工程项目。多渠道筹措落实项目前期 费用和中央、省级建设资金,支持水利工程建设。制定重点水利 工程建设任务清单,加快推进镇安高峰青山及两河口段防洪治理 工程、镇安县东川河西川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进度; ;9月底前完 成消除直饮窖水工程项目建设;加快建设五处小流域治理工程项 目;加快云镇水库建设,7月底前建成下闸蓄水。力争二季度完 成水利项目投资2880万元,全年完成水利投资5614万元。(牵 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镇办) 

11.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持续开展 “两边一补 齐行动,着力推进秦岭山水乡村建设,年底前完成回龙镇双龙村 等45个秦岭山水乡村建设任务。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 县,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资金支持,再启动 一批农村公路建设改造项目、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农村 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加快推进丹宁高速、上镇高速、包茂高速镇 安北互通式立交工程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动工建设。(牵头单位 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资源局、县农业 农村局、各镇办) 

12.持续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建设。全力争取 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扎实开展“三拆两改一提升”,加快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雨污分流、线缆落地、河道综合治理、公园提升 改造等一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加快镇 安县中小学建设、第五幼儿园、老年护理院、村卫生室、方舱医 院、集镇文体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项目建设,补齐科技教育、 公共卫生、文化体育等民生领域短板。整合全县职业教育资源, 实施职中改扩建项目,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科教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卫健 局、县城管局) 

13.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加快实施“312”工程,加密发布 城市发展机会清单、城市治理问题清单,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城市 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加快陕 西安业邦正投资有限公司等参股国有控股公司手续办理,鼓励企 业在市政公用领域扩大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牵头单位 县经贸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教局、县财政局、县城管 局、国投公司) 

14.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建立“五库两单”项目全过程管理 机制。落实“五个一”招商工作机制,实施云招商推介机制,全 年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较上年增加30%以上。推行告知承诺制 “清单+告知承诺制” ’ “五办”等方面的改革优势,推动项目尽 早完成审批、尽早开工建设。对具备开工条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项目,在具备用地批准手续和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下 实行“容缺受理”,其他容缺材料在承诺时限内提交,加快施工 许可证办理。积极办理项目用地预审,主动对接服务,符合规划 的出具用地预审文件,其余纳入《“三区三线”划定方案》进行保障。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服务业发展提供高效用地服务 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限出让等方式供地,推进“多 规多测合一”,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保障项目尽快落地。 (牵头 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 县审批局、县招商服务中心) 

三、狠抓市场主体培育和发展

15.加快企业复工达产。积极推荐运行保障企业、防疫物资 生产企业、连续生产运行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重点外 贸外资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企业复工达产列入省 级复工达产企业“白名单”。落实属地责任,在发生疫情时鼓励 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保障其稳定生产,原则上不要求 停产;加强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方面服务 尽量减少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 新工艺、新设备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进行改造提升, 对企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 持。 (牵头单位:县经贸局,配合单位:县科教局、县财政局、 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 

16.加强纾困扶持力度。落实稳岗返还、技能补贴政策,对 于企业新招员工给予企业一次性以工代训补助;推广线上招聘, 分行别类招聘,坚持每月举办一场“劳务线上招聘会”,促进劳 务和企业精准对接,确保企业用工稳定。对新租用标准厂房、扶 贫工厂、社区车间的企业,根据企业销售和纳税情况,给予3至5 年的租金减免补等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全市关于标准化厂房建设 的相关奖补政策;减免承租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个月租金;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 土地使用税。(牵头单位:县经贸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 人社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 国投公司、县税务局、人行镇安支行) 

17.保障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全面取消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 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政策,着力打通物流瓶颈。落实“即采 即走即追”制度,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客运站、火车站广场 科学设置核酸检测服务站,做好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服务。全力 保障各类交通枢纽、公交、客运班线等运输有序运行。加大路网 运行监测力度,保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网络高 效畅通运行,高速公路镇安服务区、镇安收费站、塔云山收费站 等交通设施应开尽开,不得擅自阻断、关闭、硬隔离镇安高速公 路出入口、塔云山收费站出入口、普通公路、商运司客运车站 县运司客运车站。在塔云山出口布局建设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和接 驳点。(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交管大队 县交通局、公路管理段、各镇办) 

18.加大对物流业支持力度。充分利用中央1000亿元交通物 流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县内交通物流企业争取再贷款融资。支 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围绕蔬 菜、水果兼顾地方特色品种,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建设一批农产 品产地冷藏保鲜设备设施。提升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 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 农村局、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各镇办) 

19.加大市场主体培育。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 展40条,按照《“五上”企业奖励办法》,落实奖励机制。落实部 门、镇办培育市场主体责任,实现年净增市场主体1360家以上。推 进“个转企”行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指导、培育、服务和权益 保护;推进“小升规”行动,建立“临规”企业培育库和联系帮扶 制度,对“五上”企业统计信息员每人每月发放业务补助不低于300 元,做到应入尽入、应统尽统。推进“规做精”行动,培育壮大“专 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力争2022年全县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中 小企业2户。鼓励县外企业将企业总部、营销总部或全资、控股子 公司在镇安注册并在镇安纳税。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 奖励50万元,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在我 县注册设立并纳税的外贸出口企业,自纳税之日起,按照当年上缴 税收县级留成部分50%的标准奖励企业。推进“优上市”行动,建 立企业上市数据库,加大对均健佳、华兴农产等后备上市企业支持 力度。推进培育科技型企业行动,依托秦创原平台,围绕高新技术 领域,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和推广,年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 33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教局、县 经贸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 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县税务 局、金融服务中心、各镇办) 

20.鼓励企业研发投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培育计划 对首次成功创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第二、三 年产值连续增长达到10%以上的,每年奖励10万元; 引导企业加 大研发投入力度,对新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一次性奖励3万元。鼓励具备科研基础的单位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星创天地, 对通过国家科技部备案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牵头单位:县 发改局、县科教局;配合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 

21.促进建筑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扩展业务范围,鼓励 企业申报公路、铁路、市政、水利、水电、矿山等专业资质。鼓 励外来施工企业在镇注册落地、组建集团化的建筑企业联合体 向县外、市外、省外拓展业务、承揽施工项目,做大我县建筑业 整体规模。 (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22.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 6%一10%提高至10%一20%。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坚持公开公 正、公平竞争,按照统一质量标准,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 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牵头单位:县财政 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

23.降低市场主体成本。疫情期间,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方面“欠费不停供”, 设立3-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对受疫情影 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等费用酌 情给予一定补贴.开展清理整顿规范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事 业领域收费检查,严厉打击违规收费行为,减轻企业成本负担. (牵头单位:县市监局、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 政局、县水利局、县电力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 公司、县广电公司、商洛天然气镇安分公司)

24.加快国有资产整合。大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 户外广告经营、充电桩、综合管廊、公共停车场、河道采砂、矿 产开发等特许经营权的注入工作,完善标准化厂房、景区、保障 性住房、游客服务中心等国有资产产权手续,进一步盘活整合资 产,壮大县级平台公司资产规模、增加营业收入。 (牵头单位 县财政局、县经贸局,配合单位:县国投公司/县级相关部门) 

四、促商贸和刺激消费 

25.支持发展户外经济。允许商贸企业利用门前及公共场地 在不影响人员通行、不占用消防通道,落实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 主体责任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开展户外促销经营;允许具备条件 的商业综合体在夜间规定时间段外摆经营,适当延长夜间营业时 间,繁荣夜间经济。(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卫健 局、县市监局、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县交管大队、 永乐街道办) 

26.鼓励开展促销展销活动。引导汽车、家电企业,特别是 新能源汽车企业进集镇、进社区、进农村开展促销活动,激发城 乡品牌消费、品质消费潜力。鼓励商超、餐饮及名优产品企业, 积极参加消博会、丝博会等展会,利用重大节假日策划举办线上 线下各类商品展销活动,促进企业扩大销售、拓宽渠道、提升品 牌影响力。(牵头单位: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配合 单位:县市监局、县城管局、县供销社、各镇办) 

27.加快文旅市场全面复苏。纵深开展“中国秦岭生态文化 旅游节”,深化旅游景区宣传营销,倡导全民参与消费,联合A 级旅游景区、酒店、商超等适时推出优惠活动。收费景区一律对医护人员、警察、军人(含退役)、70岁以上老人免门票,学生 半票甚至更低折扣门票优惠政策,激发文旅市场消费活力。围绕 “双10”目标,加快发展医养结合、药食同源、健康文旅、健康 医药等关联产业。支持旅行社、酒店、民宿等企业为机关企事业 单位提供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保障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 的权利。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电子商务和对外经 济服务中心、塔云山管委会、木王山管委会、金台山管委会) 

28.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六个一百”工程培育 和建设。打造县域直播机构、电商服务机构3个以上,孵化10款 以上网红产品,培养10个以上直播销售员,打造塔云山景区、木 王山景区、侏罗纪公园等网红打卡地5个以上。新建或改造提升一 批镇村级站点,提升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服务水平。以直播带货、 网络促销、产销对接等方式,多措并举促进农产品上行销售,销售 额增长率达到12%以上。指导和帮助县域内商贸流通企业、酒店餐 饮、农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数字化转型升级,积极开拓线上业 务,发展网络销售。鼓励和支持县内企业积极发展新平台、新业态、 运用新模式、新思维,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培养新的消费增长点。 (牵头单位: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农业 农村局、县文旅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办) 

29.全力稳住外贸经济盘。积极争取中省政策支持,引导外 贸企业转型升级,加大产品生产的技改和研发,提升效能。组织 企业参加东博会、进博会、广交会等各类国际性展会,大力推介 镇安特色农产品。积极支持中欧班列“商西欧”专列建设,为镇 安产品走出去提速鼓劲。鼓励企业使用微商微店、电子商务平台等多种低成本直接出口渠道,促进农产品出口。抓住总部经济建 设机遇,以永田香菇等出口产品为切入点,组建出口服务小分队, 力争进出口业务迁回商洛海关(西安海关),跟踪服务聚英农产、 柏宏塑业、美云秦绣等外贸企业力度,力争全县外贸出口有新的 突破。巩固提升永田、芯木田外贸进出口规模,稳定进出口业绩。 (牵头单位: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农 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税务局) 

30.完善消费发展体系。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制定出台 县城商业体系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商业设施,逐步 实现“县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集镇有商贸中心、 村村通快递”的发展目标。(牵头单位: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 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县 供销社、县邮政局、各镇办) 

五、加大就业援助力度 

31.扩大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覆盖面。在确保各项社会保 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适度降低企业社保缴费,确定合理 的缴费基数,降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和替代。对餐饮、零售 旅游等22个特困行业中的困难企业,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 缴费部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缓交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工伤、 失业保险费缓交实施期限至2023年4月。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费有困 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 缴费基数在2023年我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牵 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32.加大稳岗支持力度。按照中央和省级规定提高失业保险 稳岗返还比例,大型企业返还比例提至50%, 中小微企业返还比 例最高提至90%。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由中小微企 业扩大至受疫情影响严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 业。对县内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 (含1年)劳务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按每人2000元 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组建稳岗服务队,定期深入企业, 了解企业困难,积极宣传援企稳岗相关社保费降、缓、返政策措 施,快速受理企业申请,简化审核程序,抓好援企稳岗政策落地 落实。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33.全面保障农民增收。围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公路养 护、卫生防疫、基层公共管理服务等领域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 保障困难农民工就业。鼓励和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因地制宜发展 “五小”庭院项目,多措并举增加家庭经营性收入。充分利用苏 陕劳务协作平台,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严格落实以工代赈 项目发放劳务报酬政策,推行采用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实施农业领 域内中央预算内投资重大项目,发放劳务报酬,增加农村务工人 员收入。落实社区工厂等就业帮扶企业奖补政策,对社区工厂吸 纳脱贫劳动力和监测户劳动力就业按每人1000元给予一次性补 贴。其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吸纳脱贫劳动力和监测户 劳动力人数占其员工总数比例给予补贴,大于1/3不足2/3的,最 高按实际支出额30%的标准补贴;超过2/3的,最高按实际支出额 50%的标准补贴。补贴期限两年。对企业吸纳10名及以上脱贫劳 动力和监测户劳动力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可以申请认定就业帮扶基地,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 奖补(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 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六、抓好农业生产和能源保供

34.狠抓粮食安全。抓好“三夏”工作,抢收、抢水、抢种, 建好4.2万亩高标准农田,9月底前启动粮食储备库建设。认真 落实粮食收益保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更低地力保护、种粮农民 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中央补贴资金,弥补农资成本上涨 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对粮食播种面积增量及3个市级与3个县 级大豆玉米复合种植核心示范区给予补贴,充分调动农民种植积 极性。加快铁厂粮食储备库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力争9月底 前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县粮食局、各镇办) 

35.遏制耕地撂荒。坚决遏制荒地行为、严格执行耕地地力 保护补贴政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 记颁证面积为基准,对确权登记面积中弃耕撂荒的耕地不予补贴。 鼓励复垦撂荒地种粮,对弃耕撂荒耕地,按照“随发现随收回”的 原则,由村组立即收回,将其经营权流转用于种粮。 (牵头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办) 

36.加快能源项目实施。加快镇安抽水蓄能电站330千伏送 出工程、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力争年底全面建成。推进屋顶 光伏整县推进及光伏电站和农光互补项目进度,全年建设光伏电 站170兆瓦。加快米粮抽水蓄能电站预可研编制,力争8月底前 完成预可研批复,推动西口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加强和国家能源部门对接,力争早日纳入国家规划;加快达仁、高峰2个抽 水蓄能电站项目招商,力争年内完成签约,尽早开展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资源局、各镇办) 

七、兜牢民生保障

37.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 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的住房公 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且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 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 综存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进行罚息,不纳入征信记录。提高住房公积 金租房提取额度,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职工家庭在本县范 围内无住房的,租赁公共住房和商品住房的按实际租房金额提取 满足缴存职工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牵头单位:县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人行镇安支行) 

38.完善兜底保障措施。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 涨挂钩联动机制,达到条件及时启动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 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 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本县居民,依规及时纳入临时救助、低保等保 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应救尽救”.落实落细防控措施 持续巩固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果,畅通物资调配和市场供应链条 确保市场防疫物资和米面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秩 序正常和价格稳定。(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发改 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 

39.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 “十五条”硬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1598”行动,切实抓好 9大领域隐患排查和8个专项整治工作。强力推进自建房安全专 项整治行动,坚决守住房屋安全红线、底线。全面落实防汛救灾 “人盯人防抢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牵头 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审批局、 各镇办)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 期至2022年底。如国家或省市出台同类政策,原则上按“取高 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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