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证明材料除了申请书封皮、财务审计报告之外,技术证明材料主要有科研立项、科技成果转化、研发组织管理水平、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科技人员情况这五大类。
科研立项证明材料应包括项目立项决议文件、项目计划书、项目中期或结题报告,缺一不可。企业在准备这部分材料是要重视研发内容的撰写,突出关键技术创新点,关注研发内容与项目周期、经费投入、取得成果(知识产权)以及相关高品PS之间的逻辑关联性。
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比较类似,这两份材料都是成套提供,1项转化和1项高品都分别提供1套证明材料,而且每套证明材料建议都按照应用成效说明(转化)或关键技术说明(高品)、知识产权、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用户报告、产品图片、销售合同及发票、其他资质荣誉的顺序编排。如果材料较多,可不重复提供,但是每项转化或高品的证明材料都建议列一个目录,并说明某项证明材料在何处提供,便于评审专家查找。特别提醒企业注意,这两部分材料中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应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报告;而一套合同、发票和用户报告也应来自同一个客户,以便专家验证。
研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则包括相关制度文件和过程执行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评分点顺序提供。制度需体现企业特性,在制度具体内容和格式方面体现个性化;而过程证明文件也是专家评分的主要依据之一。通常容易被企业忽视的材料有研发费用辅助账编制说明、产学研合作协议相关发票和成果、科技人员研发奖金发放的财务凭证等。
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要注意的事项有科技人员的岗位一定要真实、合理,不能过于简单,不建议全部简单写成“研发”。科技人员数要与申请书中“人力资源情况表”保持前后一致;科技人员与缴纳社保人员的差异应有合理说明及证明,如异地缴纳社保、兼职人员(需提供兼职劳动合作)等,建议企业规范用工,尽量减少两者之间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