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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桂阳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桂阳县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导读:桂阳县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郴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郴办发[2015]7号)和《中共桂阳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桂阳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桂办发[2015]8号)要求,结合我县科技体制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主要目标1、实施创新驱动工程,加快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和技术转移机制;2、.....

郴州市桂阳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桂阳县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桂阳县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郴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郴办发[2015]7号)和《中共桂阳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桂阳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桂办发[2015]8号)要求,结合我县科技体制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1、实施创新驱动工程,加快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和技术转移机制;

2、建立政、产、学、研、金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

3、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探索科技计划及专项经费后补助机制;

4、构建完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重点探索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

二、主要任务

1、实施创新驱动工程,加快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和技术转移机制。

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培育引进一批技术交易中介。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用市场化利益实现机制引导高素质研发人员和团队向能发挥创造性潜能的项目集中,用市场化需求导向机制引导技术研发经费向高效益研发项目和环节配置,用市场化物力支撑机制推动科技物力资源要素与项目高效对接,用市场化科技信息传递机制和成果评价交易机制为成果转移提供交易平台;建立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打破行政主导和部门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成果评价的机制。

(牵头县领导:陈柳梅,责任部门:县科技局,牵头领导:陈高骨,分管领导:雷鑫华,信息联络员:周廉高、贺靖波,完成时限:2016年8月)

2、建立政、产、学、研、金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

构建高校、研发机构、中介机构以及政府、金融机构等与企业分工协作、有机结合的创新链。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紧密科技合作,共建研发机构和教学实践基地,共同组织承担各类科技项目。

(1)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程。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机械制造、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每年培育1—2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一批高新技术产品,打造高新技术和产业发展新的增长极,到“十三五”末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家,每评定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含复审)奖励5万元。

(2)实施产学研用结合工程。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发展的瓶颈,抢占科技与产业竞争的制高点,建成5家以上技术研发中心,每评定一家市级以上技术研发中心奖励5万元。

(3)实施科技创新型企业示范工程。按照创新能力强,研发投入大,成果应用快,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建设5家科技创新型示范企业,作为全县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发展的标杆企业,县相关部门在项目立项、产品采购、税收优惠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每家创新型示范企业支持5万元。

(4)实施农业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引导工程。立足农业大县,改善农业产业单一结构,实现富民强县目标。依托金盾南方苹果、济草堂饮料、利诺生物制药、宏润油茶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着力培育发展南方苹果种植、中药材种植加工和油茶种植加工三大特色产业。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财政每年设立农业特色产业专项引导资金,以奖代拨推动产业发展,通过3—5年重点打造我县苹果、中药材和油茶三大特色产业品牌,争取成为国家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

(5)落实鼓励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财政、科技、税务等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全面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科研设备加速折旧、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等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特别要为纳入国家和省、市立项的高新技术项目积极提供信贷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开展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牵头县领导:陈柳梅,责任部门:县科技局,牵头领导:陈高骨,分管领导:雷鑫华,信息联络员:贺靖波、欧阳勇,完成时限:2016年8月)

3、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探索科技计划及专项经费后补助机制。

(1)加强科技项目的统筹组织,完善科技项目管理组织流程,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形成机制和储备制度。完善实施督导、过程管理和项目验收等相关机制,保证科技项目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

(2)财政资金采取后补助形式重点支持产业转型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以及重大公共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平台基地的建设。

(牵头县领导:陈柳梅,责任部门:县科技局,牵头领导:陈高骨,分管领导:陈迎春,信息联络员:欧阳勇,完成时限:2016年8月)

4、构建完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重点探索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

实施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形式,逐步建设好县域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全县产业转型发展提供研发设计、成果转化和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加快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科技咨询、专利代理和技术交易等科技中介服务。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形成活跃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运用市场化手段集成各种专利服务要素。

培育引进一批技术交易中介,出台按技术交易实绩给予补贴的政策,提高技术成果交易的成功率与实效。引进专利商标事务所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育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培育一批专业技术经纪人。强化对技术成果转化的法律要求和激励措施,促进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各个领域技术成果的信息共享,为技术成果产业化提供信贷支持,对技术受让方和技术交易服务机构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后评估,优先奖励产业化的科技成果。(牵头县领导:陈柳梅,责任部门:县科技局,牵头领导:陈高骨,分管领导:雷鑫华,信息联络员:贺靖波,完成时限:2016年8月)

三、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8月-2015年10月)。认真学习《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郴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中共桂阳县委办公室关于钱印发〈中共桂阳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具体。

2、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8月 )。科技创新体制不断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技术成果市场化配置、技术开放合作、高层次人才引进、科技有效投入等工作深入推进。

3、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9月-2017年8月)。全面总结科技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对照目标任务逐项进行查漏补缺,做好完善提高工作。科技体制进一步完善,形成开放合作、充满活力的区域创新体系,为全县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经验。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安排保障经费,确保改革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2、强化工作落实。要按照市县文件要求,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在局机关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传达县市县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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