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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范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范县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试行)

       导读:范县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试行)根据《范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21〕8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

濮阳市范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范县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试行)

范县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范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21〕8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突出引导、上下联动、统筹支持、量质齐升”的原则,建立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培育聚碳新材料创新型企业集群。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三大改造”,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推进智能化改造,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促进全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创新驱动。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增加,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9%以上。2021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4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家,培育市级创新龙头企业8家,建成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个,市级重点实验室4个。到2025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5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4家,建成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4个。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

——结构优化。围绕聚碳新材料科技园,以“延链、补链、强链”为主线,优化化工产业布局,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全国重要的聚碳新材料生产基地。2021年,制造业增加值占全县生产总值3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开发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到2025年,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形成1个500亿产业集群,3个100亿级企业(集团)。

——智能化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关键岗位实现机器换人,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2021年,省级智能工厂达到3家,省级智能车间达到7家;为20家企业提供智能化改造诊断服务。到2025年,逐步实现5G+工业互联网智能化改造全覆盖。

——绿色化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升级改造率达100%。2021年创建省级绿色工厂2家。到2025年,创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5家。

三、支持政策

(一)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针对不同阶段的成长需求,开展梯度培育和差异扶持。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专项,对当年经科技部备案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与3000元一次性奖励。

(二)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万人助万企”行动,遴选30名首席服务员组成创新型企业培训服务队,为全县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政策宣讲,提供精准化服务。建立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2021年底入库企业达到20家,2025年底入库企业达到40家。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配套奖励

(三)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加快推进企业创新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创建国家、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研发平台,实现大中型企业省级研发机构全覆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由县财政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四)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河南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管理办法》,规上企业将研发费用通过管理理系统上报,省科技厅对企业研发费用额度统一测算,进行奖补。补助标准:年度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下部分,补助比例为不高于5%;500万元以上部分,补助比例为不高于3%。科技研发奖励资金省级财政支持50%,县级财政配套50%。

(五)加快培养创新型人才。支持企业“内培外招”,用好现有人才和引进外来人才。培养和引进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范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范县企业高学历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的通知》(范人才〔2019〕6号)文件予以支持。

(六)强力推进技术改造。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1.支持企业转型升级。获得省、市奖补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省、市奖补资金的30%给予配套奖励,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2.支持战略性新兴企业规模扩张。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实施“领军企业”培育计划,支持领军企业做大做强。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支持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对首次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选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库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加快推进智能化改造。围绕“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实施制造业智能化转型行动。大力推进生产环节智能协作与联动,鼓励企业创建智能车间;支持骨干企业逐步实现采购、生产、营销、财务智能化,创建智能工厂。对新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八)全面推进绿色制造。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制造技术,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鼓励有条件、有优势的工业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创建工作,积极培育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工厂。对新创建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九)加快企业数字转型。引导企业将基础数据、业务系统、设备产品向数字化迁移,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和门槛,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对在服务型制造、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等新业态、新模式建设等方面取得成效的企业,给予10 万元补助。

(十)鼓励企业上市。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推进企业上市。对在范县注册的、在沪深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组织实施

本政策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工信科技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营商办、县人社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县工信科技局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统筹推进科技创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的落实;县财政局要将科技创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县营商办要把科技创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我县已出台的涉及与本政策性质相同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政策试行期间,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高于本政策标准且需县级落实的,按照上级政策执行。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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