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盛高新企业咨询网 潮盛高新企业咨询网

15915898572(微信同号)
主页 > 河北 > 承德>承德市滦平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滦平县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承德市滦平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滦平县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导读:滦平县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 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承德考察重要指示精神, 积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培育 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制定如下措施。 一、大力培育创新主体 (一)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 企业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企业不低于10万元的补助,重新认定 为高新.....

承德市滦平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滦平县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滦平县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 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承德考察重要指示精神, 积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培育 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制定如下措施。 

一、大力培育创新主体 

(一)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 企业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企业不低于10万元的补助,重新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企业不低于5万元的补助; 对整体迁入我市且完成变更手续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受益财政给 予企业不低于1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高新区管委会) 

(二)鼓励企业、创新团队参加国家、省创新创业大赛。获 奖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市级科技计划予以资金支持,并优先 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科技计划。(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 局) 

二、积极打造创新载体 

(三)支持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 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 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建的院士工 作站、院士合作重点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等,由受益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支持资金。(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县人社局、县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 

(四)加大企业培育机构建设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 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70万元、50万元补助; 对新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 30万元补助;对在孵企业达20家以上的市级专业科技企业孵化 器或在孵企业达25家以上的市级综合科技企业孵化器,由受益 财政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对入驻科技型企业达到20家以上 的市级众创空间,由受益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补助;同一 单位再获得更高一级认定或备案的,以高一级的补助标准进行补 差。对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入驻企业每新认定 1家入驻的高新技术企业,受益财政予以孵化器、众创空间5000 元补助;每新认定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孵化器、众创空间 1000元补助。(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 

(五)推进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按照“有人员、有场所、 有设备、有经费、有项目”的要求,支持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 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增强创新意识,建立多种形式的研发机 构、创新中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 信)、高新区管委会) 

(六)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支持漆平骨干企业 与京津科研院所、高校、企业集团开展合作,以企业为主导发展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整合成员单位优势,承担国家、省相关科技计划项目。(责任单 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 

三、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七)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引导和鼓励企业、高校、 科研机构进一步开展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全县每 年组织实施1项以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 

(八)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对省科技厅认定的技术 转移机构,对其上一年度促成向市内企业转移的科技成果,受益 财政按其促成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机构年度补助额 度不超过10万元。对省科技厅认定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 受益财政按其上一年度技术合同登记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机 构年度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体 局、县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 

(九)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科技 特派员在服务中兼职取酬,鼓励其通过技术入股等方式与服务对 象结成利益共同体,支持其与企业联合申报各类科技计划,同等 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强化政策激励,每年评选出优秀科技特 派员,每人奖励1万元。每年评选出优秀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每 个工作站奖励2万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财 政局、高新区管委会) 

四、加强专利创造应用

(十)实施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对企业自主研发的授权发明 专利,由本级财政给予企业(个人)不低于4000元/件的奖励; 对企业通过PCT途径申请授权的专利, 由本级财政给予企业(个 人)不低于6000元/件的奖励。(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 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 

五、加大科技创新财政投入 

(十一)持续加大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县财政确保对科 技投入逐年稳定增长,持续保障重点产业技术创新、社会公益研 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引导支持技术 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高新区管委 会) 

(十二)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积极探索财政直接支持与 股权投资相结合的科技投入机制,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民间资本 支持科技创新,设立科技投资引导基金。(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县教体局、县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 

(十三)健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励机制。实施企业研发投 入后补助政策,建立企业研发投入定期发布制度,完善国有企业 研发投入视同利润的考核措施。(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 局、县统计局、高新区管委会) 

六、持续优化创新环境 

(十四)落实加计扣除政策。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 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 (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税务局) 

七、强化科技督导考核 

(十五)加强科技创新考核。将“研发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 之比”“技术合同成交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每万家企业法人 中高新技术企业数”等指标纳入我县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 体系,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创新发展政策激励的重要依据。(责任 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 

(十六)加大科技创新政策的宣讲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培训, 强化督导检查,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营造良好创新环 境。(责任单位: :发改局、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高新区管 委会) 


专利服务 商标服务 版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