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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来宾市科技支持工业振兴十条措施

       导读:来宾市科技支持工业振兴十条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共来宾市委 来宾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来发〔2021〕6号)及《来宾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来政发〔2021〕8号)精神,引导我市工业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构建科技创新支持工业振兴新发展格局,推进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科技支持工业振兴十条措施。一、推动.....

来宾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来宾市科技支持工业振兴十条措施

来宾市科技支持工业振兴十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来宾市委 来宾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来发〔2021〕6号)及《来宾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来政发〔2021〕8号)精神,引导我市工业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构建科技创新支持工业振兴新发展格局,推进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科技支持工业振兴十条措施。

一、推动企业加大创新研发力度

支持企业牵头组织实施产业导向类创新项目。组织企业申报自治区级研发经费投入增量奖补和特别奖补、瞪羚企业研发补助、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补助等财政资金奖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其中申请增量奖补和特别奖补的,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800万元;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的,在有效期内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申请瞪羚企业奖补的,在有效期内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健全国有企业创新考核激励制度,将企业研发投入视同业绩利润,对重大科技创新给予考核奖励加分。

二、大力开展科技型工业企业培育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千企科技创新工程,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链条。对首次通过和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家和5万元/家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与企业所在地方政府按1:1比例给予解决。

三、支持工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围绕工业产业发展,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工业企业联合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各类创新平台,进一步提高平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对上一年度,获得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联盟)、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国家、自治区级创新创业平台,由所在地政府(其中兴宾区、市工业园区平台,由市和城区按1:1的比例分担)第二年分别给予不高于50万和20万的资金补助。当年同一类型创新创业平台分别获得国家、自治区认定的,仅按最高的补助金额奖补一次。

四、加强科技计划项目攻关,推进工业产业创新发展

鼓励与支持工业企业与区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加强产学研合作,联合开展科技项目攻关活动,积极争取各级科技项目财政经费支持,借智借力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工业产业实现“蛙跳”式发展。同时,我市在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滚动支持重点领域产业集群发展。

五、减轻科技型企业税费负担

对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因引入投资、股权转让、股权稀释等产生的企业创始人(团队)应征个人所得税,在符合税收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执行分期缴税政策或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六、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助力工业振兴

鼓励工业企业积极采用桂惠贷(科创贷)、股权融资、担保融资、知识产权融资等多样化的融资方式解决企业自身融资需求,进一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融资难度,引导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自主创新能力,助推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数字经济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申领“科创贷”,名单内企业每户企业每年最高贴息100万元。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申领“广西科技创新券”用于支持企业贷款财政贴息,贷款利息可用创新券按贷款合同签订日最近一年期贷款市场利率(LPR)的40%抵付,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七、推动工业企业建立首席技术官制度

强化企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引导和鼓励我市工业企业采用自立和外聘等多样化的方式设立企业的首席技术官(CTO),充分发挥CTO在规划企业技术发展战略、把握技术创新方向、管理配置创新资源、组织实施创新研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八、支持工业企业科技成果项目落地转化

支持企业运用创新成果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效益,为其探索应用新技术、新成果兜底,对企业成功转化并应用重大科技成果,同时获得自治区认定的,第二年每项给予成果转换单位不高于5万元的资金奖励,奖励资金由企业所在地方政府(其中兴宾区、工业园区企业由市和城区按1:1比例)给予解决。单个企业每年总补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每个项目只补助一次,不重复补助。补助经费属于奖励性质,企业可自主统筹安排用于研究开发或科技服务活动。

九、加强与高校院所的合作力度

围绕碳酸钙、有色金属、制糖、特色农业等重点领域,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借助高校院所的人才、平台等资源优势,引进优秀科研团队、科技成果等科技创新资源,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开展协同创新。对从广西区外全职或柔性引进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国内人才1人以上,或形成区内外联合的研发人才团队1个以上,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1项以上的企事业单位,推荐申报自治区奖补项目,单个项目资助不少于20万元。深化我市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创新合作,推动“来宾市数字经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推动我市与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广西科学院共建创新平台。

十、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探索引进和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运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机构,为我市工业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创业孵化、引才引智、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科技创新服务。

探索引进和培育一批科技中介机构,为我市提供科技创新服务。支持用人单位通过猎头公司等引才中介机构引进国内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全职引进符合A类条件国家外国高端人才或从广西区外全职引进符合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签约年限不少于两年并直接从事科技创新工作的,推荐申报自治区奖补项目,对每人次的猎头服务费予以50%的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本政策措施由来宾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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