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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

       导读:遵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高新技术企业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骨干,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是促进产业转型升力量级的内在动力,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生力军,在新时代经济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

遵义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遵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

遵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

高新技术企业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骨干,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是促进产业转型升力量级的内在动力,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生力军,在新时代经济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充分发挥我市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引导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集群,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和建设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培育扶持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积极获取和维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通过政策引导和重点服务,系统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助力全市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形成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实现翻番,总量达400家以上。

三、重点内容

(一)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立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的相关要求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分梯队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评估通过并推荐的企业,经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审定后纳入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加强管理,每年对入库企业完成一次动态调整。(牵头单位:市科技与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能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遵义高新区管委会)

(二)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机制。深化科技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快形成充满活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推动项目、资金、政策等向高新技术企业和培育库入库企业倾斜。建立健全以地方为主的培育工作体系,对培育库入库企业从知识产权申报、研发队伍建设、科技成果应用、研发费用归集、申报资料准备等方面进行重点培育辅导,支持新入库企业不断夯实申报基础,向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转型,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形成“入库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认定一批、发展一批”的良好格局。(牵头单位:市科技与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能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遵义高新区管委会)

(三)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的雏形,进一步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引导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积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将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优先将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链条,不断充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增量”。(牵头单位:市科技与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能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遵义高新区管委会)

(四)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扶持力度。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全面执行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不论首次认定或重新认定,均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加大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招引力度,对招商引资落户遵义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优先安排产业用地、人才激励等政策,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各县(市、区)、新蒲新区、开发区等要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政策,营造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投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遵义高新区管委会)

(五)提升创新服务水平。引导各类创业孵化载体围绕在孵企业成长需求,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人才培养、知识产权、财务及各类专业化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在孵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使各类创业孵化载体成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摇篮。充分激发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市场活力,坚持以科技创新创业需求为导向,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科技服务机构,鼓励其为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育等“一对一”“全方位”服务,发挥科技服务机构示范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市科技与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工能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遵义高新区管委会)

(六)强化知识产权引育。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和引进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引导科技型企业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形成高价值专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推动知识产权赋能企业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工能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遵义高新区管委会)

(七)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引。坚持引进与培育并重,推动新时代遵义人才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聚焦重点领域,发挥比较优势,推动“政府引才”与“企业引智”双向发力,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引进培养创新领军人才和科研技术团队,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科研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和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促进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形成引进人才、培育企业、发展产业的良性循环。(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市投促局、市科技与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能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遵义高新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遵义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细化培育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及时通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情况,加强对各县(市、区)业务指导,共同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导服务工作。每年召开两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专题会议,总结经验,弥补不足,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不断夯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基础。(牵头单位:市科技与大数据局;责任单位:遵义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激励政策,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激励、引导和放大作用,促进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每年实施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各县(市、区)、新蒲新区、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领域,强化培育服务,夯实创新发展基础。具备项目审核推荐职能的市直相关部门,在组织各类项目申报时,应优先支持和推荐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培育库入库企业。各县(市、区)、新蒲新区要因地制宜,切实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所需各项经费保障,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目标顺利完成。(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与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能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遵义高新区管委会)

(三)狠抓层层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职能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大力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科技与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能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遵义高新区管委会)

(四)营造创新氛围。各地各部门对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对发展成效明显的高新技术企业,要树立先进典型,尤其要加强企业科技自立自强、奋发有为、科技向善、造福人民的典型宣传,营造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与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能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遵义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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