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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明区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导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培育市场主体上奋力攻坚,激发南明区经济发展活力,为“强省会”行动注入强劲动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黔府发〔2022〕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筑府发〔2022〕8号),特制定本.....

贵阳市南明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明区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培育市场主体上奋力攻坚,激发南明区经济发展活力,为“强省会”行动注入强劲动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黔府发〔2022〕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筑府发〔2022〕8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市场主体总量实现提升。到2025年,南明区市场主体总量达19万户,占全市比重达到15%。其中,企业10万户,占全市比重超过20%。“四上”企业(单位)总量达到1116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2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329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单位334户、限额以上住宿业单位82户、具有资质建筑业企业134户、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155户。市场主体质量实现提升。到2025年,累计引进优强企业147户,上市挂牌企业达到3户以上;服务业龙头企业达到10户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户以上,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累计达15家;新增总部企业20户。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大型骨干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1.发展壮大龙头企业。推进产业链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以新型显示技术、5G+物联网、智能消费电子终端等为重点的电子信息制造产业,打造百亿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生物经济产业,加快打造以“道地黔药”为支柱,以培育、科研、检测为主导,以若干产品及服务为延伸的“1+3+N”生物经济产业新体系。

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聚焦旅游、会展、物流、金融等领域,培育和引进一批全国百强旅游集团、影响力强的会展和物流企业,推动更多金融机构在南明区设立分支机构,发展总部经济,打造一批品牌知名度高、核心竞争力强、行业带动性大、综合实力领先的省级服务业龙头企业。

突出“稳粮、保供、优种、活市、联工”,做强做优现代山地特色高效都市农业,推动种植业规模化、加工业链条化、农文旅融合化、种苗业高端化,培育一批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农业市场主体。

2.大力培育上市企业。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行动计划,动态管理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择优推荐进入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到2025年,进入贵阳市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18户以上,进入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13户以上。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支持力度,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和贷款期限。引导上市后备企业加快实施股份制改造,通过引进战略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债转股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强化培训辅导,搭建“机构库”并建立长效智库咨询机制,为企业上市提供咨询服务。按照《贵州省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黔府办发〔2021〕32号)、《贵阳贵安推动企业上市倍增行动计划(2021-2025)》(筑府办发〔2021〕4号)文件要求,对成功在境内主板上市的企业,省级财政将给予400万元奖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1000万元资金奖励,合计补助1400万元;对成功在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上市的企业,省级财政将给予350万元奖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800万元资金奖励,合计补助1150万元;对成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市区两级财政给予300万元资金奖励;对迁入的省外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公司,市区两级给予500万元资金奖励;对迁入的香港联合交易所、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市区两级给予300万元资金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

(二)实施规上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3.培育扶持企业(单位)上规(上限)入统。聚焦南明区产业定位和布局,全力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建成75万平方米以上标准厂房。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标准厂房建设、招商、运营,以房招商培育规上企业。工业企业在标准厂房生产经营并达到南明区招引落地产出强度的,按协议标准给予租金减免等优惠支持,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发展,大力培育一批工业规上企业。

聚焦转型升级,全力推进南明新型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物资集团现代物流园等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促进楼宇经济发展,大力培育一批服务业规上企业。鼓励特色商业街区、专业市场、特色小镇等集中管理结算,对实施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纳税并纳入商贸业限上统计的,择优给予一定奖励。

建立培育企业库、临界企业库、达标企业库,分类制定企业培育计划;积极争取省、市级资金,对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按照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按照区级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为其申报市级达产增效奖扶资金。对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单位)按照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准确、及时填报数据的企业(单位),由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按年度给予从事相关业务人员不超过6000元奖励。

4.稳定壮大在库规上企业。对连续在库3年及以上、营收和利润稳定增长的企业,按照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增加值,择优给予适当奖励。完善区领导挂帮和部门包保企业服务机制,定期开展走访帮扶。持续关注入库、在库企业的生命周期,建立在库规上企业退库预警机制,“一企一策”开展定制化帮扶。搭建银企对接、政企对接等平台,支持企业参加展洽推介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发展空间。推动新上规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协作配套,促进其产品、技术融入生产链和供应链。深入实施“规转股”工程,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进行股份制改造。

(三)实施中小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5.推动中小企业提质发展。落实好省级“星光行动”计划,关注成长性好、专业化水平高的企业,培育一批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入实施“千企改造”工程和“万企融合”大赋能行动,推动中小企业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产品参与政府采购,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新能源汽车税收减免优惠等政策。

6.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中介机构和专业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代理记账、管理咨询、投融资、法律咨询、市场开拓和技术创新等服务。建立本地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规范评价体系,引导各类服务机构规范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7.强化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充分发挥省中小微企业信贷通、贵阳市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推动更多中小企业获得信用贷款。发挥转贷应急资金作用,防止和化解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推进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发展,提升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能力。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信易贷。充分利用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贵商易”金融服务板块,做好对中小企业的线上金融服务。

(四)实施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壮大行动

8.拓展个体工商户创业领域。建立健全“个转企”培育库,支持建设各层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优化企业创新成长生态。引导专业市场、商贸综合体、物流园区延长产业链条,吸附更多个体工商户创业。鼓励个体工商户通过电商、微商、代购、视频直播、网络营销等多种方式创新创业,拓展创业空间,拓宽就业渠道。鼓励老旧小商店、杂货店、小卖部等分散经营零售店通过加盟、合作等方式参与品牌连锁店经营。

9.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政务大厅设立“个转企”服务专窗(绿色通道),提供帮办、代办、陪办服务,做到只进一个门、一站办结,确保企业开办事项平均1个工作日办结。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将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将经常居住地登记为住所,其住所所在地的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其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在核发企业营业执照时注明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转企”办理个体工商户税务注销、行政审批变更等提供便利。

10.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个转企”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再减半优惠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免征增值税。对“个转企”后经认定属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按规定加计扣除。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

11.降低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阶段性实施房屋租金减免政策。个体工商户转为南明区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后,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在南明区登记注册的民营经济组织、小微企业每吸纳1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8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鼓励供水供气企业对征信良好的小微企业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

(五)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12.聚焦“一硬一软”培育数字经济企业。实施电子信息制造业攻坚发展行动和“软件再出发”行动,围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生物经济、电子信息制造等特色产业,以大数据产业基地、产业园等为载体,抓好“一硬一软”,协同发展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形成“聚而优”的产业生态,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发展核心,打造南明区新型数字化产业集聚区,实现数字产业迅速聚集。引进培育数字经济龙头骨干企业,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上市挂牌。

13.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优质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催生一批“独角兽”“小巨人”企业。鼓励企业建设国家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重大创新平台,支持科技领军型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广“团队+项目+资本”模式,吸引国内外人才“揭榜挂帅”。对承担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的,给予不低于100万元资金支持。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按照实际所获得国家专项资金的25%比例给予匹配,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对到期连续申请重新认定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对新成为规模以上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再给予20万元补助。对企业投入的研发费用、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创业孵化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等,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筑府发〔2020〕8号)规定标准给予补助。

对新认定的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按照《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给予20万元的资助;对新认定的贵阳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按《贵阳市知识产权资助管理办法(试行)》采取事后资助方式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资助。

(六)实施外向型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14.推进对外贸易倍增计划。用好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和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政策优势,大力发展货物贸易,创新发展服务贸易,积极推动内外贸一体化。聚焦磷化工优势商品,引导瓮福国际龙头外贸企业做大做强,带动中小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发展。

实施“黔地优品”跨境电商出口新品牌计划,支持企业开展“保税展示+极速配送”跨境电商业务。

15.推动优质企业“走出去”。支持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承接对外承包工程及国际技术服务外包业务出台财政支持政策,引导优势行业龙头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RCEP成员国布局。积极争取省、市发展专项资金,对外贸企业平台建设、市场开拓、发展新业态等给予支持。拓展“贵阳品牌”国际市场空间,支持企业加大海外仓布局。推进开通面向北美、欧洲、东南亚、中亚、中东等重要出口目的国的货运包机。鼓励一批本地外贸企业通过海外投资、并购等手段做大做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到香港和境外上市。

(七)实施产业大招商行动

16.大力招引优强企业。深入实施《南明区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强化产业大招商工作方案》,发挥招商引资工作中驻点招商“桥头堡”、产业园区“主战场”和区属国有企业“主力军”作用,扎实做好“两图两库两池”等基础工作,紧盯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地区的优势产业,重点突出电子信息制造主导产业、生物经济特色产业、数字经济、生产性服务业、文旅商数融合、总部经济、城市更新企业招引,推动中央企业在南明布局新项目、区域总部、研发基地。新引进产业项目到位资金年均增长18%,到2025年到位资金累计突破365亿元,力争引入电子信息制造业与生物经济产业项目20个以上。完善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强化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涉及的各审批环节、审批事项的程序优化和办结时限提速。强化土地、厂房等保障,夯实项目快速落地基础。

(八)实施地理标志培育、运用和保护行动

依托南明区永乐乡特色农业的优势,积极打造“地理标志+绿色农业”“地理标志+观光旅游”等发展模式,培育“永乐黄瓜”地理标志,推动地理标志与生态旅游、文化创意、休闲农业等产业融合,增强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地理标志品牌为核心,企业商标和区域品牌相结合,共同发展的地理标志品牌体系更加完善,地理标志相关产业链更加健全,更好地引领地理标志产业辐射带动乡村振兴。

到2025年,我区力争发展和培育地理标志1-2件,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保护水平显著提升,运用效益充分显现,我国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

按照《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对获得批准的贵州省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促进项目,给予一次性资助 50 万元;对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注册、审批的地理标志,一次性资助5万元。

三、要素支持

17.强化资金支持。加强政金企融资对接,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省中小企业信贷通、市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和转贷应急资金等作用,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能力,创新开发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金融服务产品。积极帮助指导企业申报省、市各类基金、资金,鼓励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南明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企业,通过基金股权投资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18.强化用地支持。加强工业用地指标的争取,竭力拓展工业用地空间,利用行政和市场手段,加大对低效用地和老旧闲置厂房盘活处置力度,提升存量土地和厂房的利用效率;促进企业集约节约利用资源。

19.强化配套保障。推进厂房周边、园区内配套功能完善等各项工作,突出做好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保障,以及职工公寓、物流仓储等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努力为入驻企业提供完善、优质的公共服务环境。

20.强化能源保障。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优先保障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和制造业产融合作“白名单”企业能耗、排放指标需求。

21.强化人才支撑。实施人才引、育、用、留“四大工程”,分行业分领域实施重点人才五年倍增行动计划,深入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和重大产业项目互动招引“123”计划。常态化开展在黔高校毕业生留筑行动,强化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持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推荐、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在我辖区实现就业创业。推进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探索开展新业态新职业培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岗位。

22.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一表办”“一站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加大市场准入壁垒清理力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和综合执法。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开放,完善信用承诺、修复和异议机制。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切实保障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企业创新成果和权益。建立南明区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保护企业创新,努力提升和促进区域经济向品牌经济发展。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深化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确保各项降费政策红利落地落实,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着力服务宏观经济运行。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提升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意识。

四、组织保障

23.加强组织统筹。区人民政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督导,完善推进台账和责任清单,建立常态化调度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负责做好本行业市场主体培育提升相关工作,制定政策兑现细则。各乡镇、街道办要履行属地责任,强化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的支持服务力度,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全力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4.强化监督考核。将市场主体培育作为“强省会”高质量发展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区督办督查局加大对工作的监督力度,督促各责任单位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对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时完成工作目标的单位,按程序进行督办督查和责任问效。

25.做好政策宣传。用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平台等各类政府宣传平台,发挥新闻媒体、行业组织、产业园区、企业服务机构作用,广泛开展惠企政策宣讲、解读、培训、辅导等活动,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发挥“贵商易”平台“企业找政策”“政策找企业”的作用,推动惠企政策“申报——审核——兑现”全流程线上办,做到“不见面申报、不见面审核、不见面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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