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建筑企业的高新科技含量较低,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时候很难通过,那么建筑企业就真的无法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了吗?其实建筑企业也能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只要把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要点,全面把控税务风险,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也能获得高新身份,并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
目前现象:建筑企业具备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却不自知
实践中,很多建筑企业具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资质却不自知,没有进行相关认定,这就相当于自动放弃了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低税率优惠。
建筑行业作为传统产业的主要构成部分,长期以来给人留下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刻板印象,很少有人将其与高新技术企业联系在一起。
但实际上不少建筑企业自主研发了新工法、新工艺、新材料,并在超高层建筑施工、复杂特殊地质条件下施工、填海造地、隧道施工、绿色建筑、装备式建筑、特殊建筑材料工艺、智慧建造等方面投入应用。这些建筑企业实际上已经具备了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
据小编了解,有的建筑行业企业间所得税实际税负差异很大。有的建筑企业所得税税负远远低于25%,而有的又高达32%。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因为大部分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上存在欠缺,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两个税收优惠政策,许多建筑企业能够享受而不自知,导致无法充分获得这部分减税降费红利。
对于无法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部分建筑企业来说,如果有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也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但实践中不少建筑企业都放弃了。如果企业开展了研发活动,尤其是提供了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服务的,完全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一优惠政策。
经验:掌握窍门顺利通过认定
一些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建筑企业发现,只要掌握了一定的窍门,顺利通过高新认定并非难事。其中,最需要掌握的窍门,就是提前划分出属于高新技术部分的收入,梳理好可用于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研发项目和知识产权。对此,小编建议,应立足于公司财务数据,对各类收入进行详尽梳理。
据介绍,实务中,不少企业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聘请认定服务机构代为出具专项报告。但是,报告中的相关研发数据与企业具体的财务数据严重脱节,二者之间无法一一对应,更无法与研发合同、发票和用料明细表等会计凭证后附相关资料进行对应。这很容易使企业无法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因此,企业科技部门应与财务部门紧密配合,注重研发数据与财务数据的匹配性,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中的要求,分类梳理各类研发支出。具体来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附件2《研究开发费结构明细表》中列示了费用归集的八大项目,分别是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和其他费用,企业可先从科研支出中筛选出足额的、与这八个项目相对应的总金额,再由公司相关人员根据研发费管理要求充分归集费用。
值得关注的是,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这四项指标,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进行评定的主要依据。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满分为100分)的企业,才有可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所以准备好所需的一切材料是基础中的基础。材料齐全后企业可先自行判断,或联系领域内专家进行内部预审,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再正式提交认定申请。
温馨提醒:注意防控潜在税务风险
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只是助力企业自身发展的第一步,严格把控税务风险才能走得更远,走得更顺。
小编了解到,企业因形式资料不合规、缺乏完整的资料凭证而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资格的情况时有发生。2017年,税务机关在对某企业进行以前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审查时发现,该企业研发人员名单不属实,其名单中包含招标代理、市场等非研发部门人员,甚至还出现了非本单位人员。同时,由于该企业没有制定研发人员考勤表,其研发人员的工时分配情况也无法得到确认。最终,该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资格被取消,补缴企业所得税2900多万元,并缴纳了几百万元的滞纳金,“赔了夫人又折兵”。
研发费用的归集,是企业加强后续税务风险管控的重点。明晰的工作流程与部门分工,完整的证据链与资料凭证,是建筑企业规避研发费用风险的关键因素。企业应该从研发项目的立项、实施和完成,到纳税申报、会计核算,再到企业研发项目制度建设与各部门职责划分,对研发费用进行全流程的财税管理。
以研发项目立项阶段为例,从项目名称的选择上就要予以考虑。仉喜林建议企业,避免在项目名称中使用“功能优化”“升级”“维护”“技术支持”等字样,以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研发项目。同时,项目名称一旦确定,立项、实施和完成阶段不要随意变更,在企业留存备查的资料中也要保持名称的一致。
实践中,建筑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通常注明的是工程总收入,建筑企业如果想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需要向高新资格评审专家组证明归属于高新技术收入的部分,处理不慎则可能造成认定不成功。有关专家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建筑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可同时签订一份补充协议,明确工程中通过运用高新技术获得的收入比例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