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高新扶持政策,根据福建省《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闽政办〔2017〕141 号,摘录以下内容:
入库企业奖补标准:企业入库当年,根据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总额的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和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等情况分档予以奖励,最低2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中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每家给予补助20万元。
上述两条所需奖补资金,省市县三级按照4︰3︰3比例共同分担,其中:23个省级贫困开发重点县按照5︰4︰1比例共同分担。各地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标准高于本办法规定的,由地方统筹执行。
政策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的通知 闽政办〔2017〕141 号
原文链接:http://www.fujian.gov.cn/zc/zxwj/szfbgtwj/201712/t20171204_1183889.htm
泉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高新技术企业资助政策,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摘录内容如下:
加快培育壮大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和奖励机制,每年择优遴选100~200家科技型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分类培养、精准支持。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给予最低2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中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所需奖补资金,扣除省级分担补助部分,其余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分摊。支持中介机构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培训、指导等服务,对在泉州注册向我市企业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并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专审机构,当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数量超过3家的部分,每增加1家补助5千元,对每家中介机构当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政策原文:http://kj.quanzhou.gov.cn/xxgk/kjzc/201906/t20190628_1797240.htm
漳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凡符合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并列入统计目录的企业,年度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上一年度增长200万元以上的,给予当年度增加额1%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30万元奖励;重新获得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首次列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7〕141号)规定给予相应奖补。
政策依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漳政综〔2018〕183号)
http://www.zhangzhou.gov.cn/cms/html/zzsrmzf/2018-12-28/1255363101.html
宁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对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市、县两级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宁德市《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再创造九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