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
奖励政策:
对于获得推荐且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市财政给予每家最高20万元奖励。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市的企业,按规模以下最高50万元/家、规模以上最高30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
惠城区
奖励政策: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未享受过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有关政策的企业,每家奖励最高10万元。
政策依据:
惠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扶持办法(自2021年4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惠阳区
奖励政策:
对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实施奖补。首次通过认定的企业,认定前一年度,未纳统的奖励10万元/家、达到规模以上标准并纳统且销售收入1亿元以下的奖励20万元/家、销售收入达1亿元(含)以上并纳统的奖励30万元/家。通过重新认定的企业奖励10万元/家。
政策依据:
惠州市惠阳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惠东县
奖励政策:
通过国家高企认定的每家奖励10万元;未通过国家高企认定的每家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
惠东县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2022—2025年)
博罗县
奖励政策:
县财政对首次进入高企培育库并获市科技局推荐申报高企的企业,每家奖励 5 万元;对通过国家高企认定的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
博罗县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意见
龙门县
奖励政策:
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整体迁入龙门的民营企业,按规模以下的最高 50 万元/家、规模以上的最高 20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龙门县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