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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霞浦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推进霞浦茶产业振兴奖补资金实施方案

       导读:推进霞浦茶产业振兴奖补资金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强调要统筹做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这篇大文章重要指示和《关于推动霞浦茶产业振兴的意见》(霞政办〔2021〕108号)文件精神,推动茶产业振兴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建设观光生态智慧茶园围绕智慧农业目标,选择立地条件较好、规模较大、茶产业发展集聚度高、茶园基地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达1000亩以上的园区,每年.....

宁德市霞浦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推进霞浦茶产业振兴奖补资金实施方案

推进霞浦茶产业振兴奖补资金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强调要统筹做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这篇大文章重要指示和《关于推动霞浦茶产业振兴的意见》(霞政办〔2021〕108号)文件精神,推动茶产业振兴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观光生态智慧茶园

围绕智慧农业目标,选择立地条件较好、规模较大、茶产业发展集聚度高、茶园基地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达1000亩以上的园区,每年择优打造1个标准化旅游观光智慧生态茶园示范基地,硬化茶园道路,套种适合树木,营造良好生态环境,植入现代智慧科技,施肥用药做到实时监控,提升产业绿色支撑,验收合格后按投资额3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扶持培育壮大龙头茶企

1.鼓励技术升级改造。扶持培育愿意做大、做强的当地重点企业,鼓励企业进行清洁化、标准化转型升级改造,对改建、新建厂房标准达到《福建省茶叶初制厂清洁化改造规范》(试行)要求,当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投资(限厂房设备)的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另外,企业当年度购置自动化、智能化、清洁化生产线或成套设备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按购买金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培育扶持龙头企业。新获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新获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新获市级龙头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以上获得的奖励资金须用于该经营主体的扩大再生产。对于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须纳入规上企业后方可享受奖补政策。

3.扶持企业技术创新。鼓励支持茶企业科技创新,对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均给予茶企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发明型专利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三、提升霞茶产业质量安全

1.支持企业开展认证。支持企业开展有机食品认证(100亩起)、绿色食品认证(300亩起)、SC取证、HACCP、GAP(300亩起)、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每获一项认证给予奖励3万元。其中,有机食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面积每增加100亩,再增加1000元补助。

2.鼓励参加各类比赛。鼓励企业茶人参加各类技能比赛,对于在国家、省、市、县级技能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在原有享受资金奖励的基础上给予1:1配套奖励。鼓励企业积极参加由县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的国内外各类名优茶评比活动,企业选送的茶样(限本县生产茶类、企业自产产品)当年度在国家级茶叶协会(学会)或省级以上政府官方机构组织的茶叶评比中获得茶王(金奖)、省农业农村厅名茶、宁德市茶王赛“茶王”的分别给予奖励1万元;获得省农业农村厅优质茶、宁德市茶王赛及斗茶赛金奖、霞浦斗茶赛(品鉴会)状元(金奖)的分别给予奖励0.5万元;获得海峡茶王赛银奖、宁德市茶王赛银奖的给予奖励0.2万元。

3.推进不用化学农药。推广茶园绿色防控技术,对推广使用太阳能杀虫灯、粘虫板、性诱剂等绿色防控技术企业(享受项目补助资金除外),茶园面积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凡购买茶园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设备,给予其购置设备金额50%补助;对购置配备茶叶农残检测设备给予总金额50%补助;对产茶乡镇或当地行业协会成立乡镇植保队或创新茶园农药管理模式经县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对茶农、茶企自觉不用化学农药,且提供市级以上第三方有资质机构检测土壤和茶叶各5个样品以上,均符合绿色食品及以上标准的,茶农每户5亩以上、茶企20亩以上的每亩每年给予200元奖励,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若在抽检过程中出现农残超标或违规违法使用农药的,将取消并追回所有财政奖补资金且追究法律责任。

四、促进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1.支持建设霞浦茶品一条街。整合资源,支持建设茶品一条街,将茶产业功能从生产功能为主向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功能转变,促进三产融合发展,对积极入住的授权企业,且首批入住不少于10家企业,并按照统一要求在店铺招牌上设立“霞浦白茶”或“霞浦元宵茶”字样的,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若设立“霞浦白茶”、“霞浦元宵茶”公共品牌专营店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8万元;不在茶品一条街上但在店铺招牌上按照统一要求设立“霞浦白茶”或“霞浦元宵茶”字样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若设立“霞浦白茶”、“霞浦元宵茶”公共品牌专营店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鼓励企业使用“霞浦白茶”、“霞浦元宵茶”公共品牌标识的纸箱、礼盒、泡袋等形成产品系列的(非少量印刷品),并给予一定补助。享受以上政策的茶企需在符合条件下持续经营时间达一年以上。

2.建设霞浦茶叶交易市场。对茶叶经营主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乡镇(街道)在当地建设茶青、干毛茶综合交易市场3000平方米以上,固定投资100万元以上并投入使用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茶叶交易市场运行一年后交易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适当追加奖补资金,并按照年交易金额千万元为单位梯度提高奖补金额。

五、全力打造霞茶公共品牌

1.挖掘整理品牌故事。挖掘研究涉茶民俗风情、茶史、茶文化,梳理霞浦历史茶人事迹,讲好霞浦茶叶故事,总结出具有群众基础,易于宣传推广的品牌故事,拍摄霞浦茶叶专题宣传片,唱好茶歌,编修《霞浦茶志》,更好传承推广霞茶文化。

2.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刊、抖音、快手、互联网等多种国内主流媒体,通过冠名列车和动车站(组)、机场、高速路旁等设立广告宣传“霞浦元宵茶”、“霞浦白茶”及其特色产品;组织茶企参加国际国内重要性茶博会、举办开茶节、茶文化节、推介会、斗茶赛、加工技能竞赛、茶叶培训班等茶事活动,进一步扩大品牌知名度。同时,积极鼓励企业自主外出参展各种博览会并给予适当补助。

 3.发挥协会引领作用。积极发挥茶业行业协会作用,每年给予茶业协会一定的公共品牌宣传和推广工作经费,工作成效明显的适当追加资金。

所有享受奖补资金的企业不得出现茶叶质量安全事故,对违反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茶企,取消相关扶持政策并列入失信名单,同一事项奖励坚持从优且不重复享受原则。享受补贴按照先到先得、先建后补的原则。

本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规定申报、规范资金使用并负责解释,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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