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盛高新企业咨询网 潮盛高新企业咨询网

15915898572(微信同号)
主页 > 福建 > 龙岩>2022年龙岩市经开区(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鼓励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政策措施

2022年龙岩市经开区(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鼓励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政策措施

       导读: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鼓励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政策措施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创新进程,激发创新发展新活力,推动园区标准化建设,营造园区高质量发展新环境,结合龙岩市和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产业工业园区建议三年行动计划》以及我区实际,提出如下配套奖励政策措施: 一、夯实科技基础支撑1. 支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当年度通过省级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奖励50万元;通过国家级认定的.....

2022年龙岩市经开区(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鼓励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政策措施

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鼓励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政策措施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创新进程,激发创新发展新活力,推动园区标准化建设,营造园区高质量发展新环境,结合龙岩市和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产业工业园区建议三年行动计划》以及我区实际,提出如下配套奖励政策措施: 

一、夯实科技基础支撑

1. 支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当年度通过省级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奖励50万元;通过国家级认定的奖励100万元。

2. 支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当年度通过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企业奖励20万元。

二、建设企业孵化平台

3. 支持建设科技孵化器。当年度被确认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被确认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4. 支持发展众创空间。当年度被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被认定为国家级众创空间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5. 提升省级及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管理。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显著的,根据入孵企业数量给予补助。当年度在孵企业30—50家的省级及以上孵化器,每年补助运营管理经费10万元;在孵企业50家以上的省级及以上孵化器,每年补助运营管理经费20万元;在孵企业20—30家的省级及以上众创空间,每年补助运营管理经费5万元;在孵企业30家以上的省级及以上众创空间,每年补助运营管理经费10万元。

三、推动科技创新研发

6. 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项目合作。当年度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技术研发合作,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经区科技局立项或备案的,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万元补助,当年度所有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160万元。

7.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当年度企业R&D投入年度增长率达到30%以上的,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和市级科技项目,且企业在申请专利奖励时可增加补助额度。

8. 鼓励企业发明创造。按照2019年12月3日《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专利奖励办法(2019-2020年)〉的通知》(龙经管委〔2019〕49号)文件精神和《龙岩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龙政综〔2020〕36号)文件要求,园区发明和实用新型授权总量每年增长30%,企业R&D每年增长30%,对我区现有实用新型专利奖励政策中企业奖励上限给予调整。自主申请且授权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奖励按大型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下企业分别由原来每年每家最高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提高到30万元、15万元、10万元;购买实用新型专利每年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万元调整为1万元。

四、壮大科技创新群体

9. 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度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30万元;再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0万元。

10.支持发展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当年度成功认定为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奖励10万元。

11.支持发展知识产权品牌企业。当年度新确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或优势企业,分别给予奖励3万元、5万元、20万元。

12.鼓励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当年度报名并通过审核确认参加省、市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企业给予奖励0.3万元;对获得全国赛奖项的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企业当年度同时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奖励的,区级配套奖励标准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以市科技局发布的红头文件名单为准)。   

五、提升科技服务能力

13.加强专业技术服务。经国家、省、市、区认定或备案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当年度服务开发区红线范围内企业5家以上并取得成效的,按设计、研发、检验、检测等服务金额的10%奖励,每个平台最高奖励5万元。

14.鼓励第三方科技中介服务。经科技局备案的资本服务、科技咨询、技术服务、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入驻开发区,当年度服务开发区红线范围内企业达到10家以上并取得成效的,按服务金额的10%奖励,最高奖励3万元。

15.推动博士、教授(科技特派员)挂钩服务企业。依托并组织在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设立产业研究院或技术服务平台的高校、科研院所的博士、教授组建科技特派员或团队特派员挂钩服务开发区内“四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科技人才挂钩服务企业全覆盖。对科技特派员与挂钩企业进行技术服务合作并取得科研成果,且经开发区科技局或经发局备案认定的,给予一定的技术研发和服务补助。其中,企业对接科技特派员3人以下并取得两项以上(含两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每年补助2万元;对接团队科技特派员3人(含3人)以上的并取得三项以上(含三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每年补助4万元。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六、附则

1. 本政策为省、市现有政策之外的配套奖励政策。

2. 本政策内容与本发文日之前其他政策文件有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标准执行。

3. 本政策执行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由区科技局、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


专利服务 商标服务 版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