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5G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提升全市5G网络基础设施水平,深化5G在各领域的应用,培育壮大5G产业,赋能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建设,制定以下政策。
一、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一)统筹5G网络建设规划编制。将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相关规划。市级统筹编制全市5G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各县政府组织编制本地专项规划,规划成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内容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与土地利用、交通设施建设等规划有机衔接,切实解决基站建设选址难等问题。(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马鞍山分公司,各县区、开发园区)
(二)开放公共设施。依法推动住宅区、商务办公楼宇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开放。推动学校、公路、铁路车站、公路客运站、地铁站、医院、桥梁、市政绿化区、展览馆、公共地下空间等公共场所和区域向5G等公共网络设施免费开放。机关、事业单位免费开放所属非涉密楼宇及公共区域,为5G网络基础设施布置提供便利。在推动市政路灯杆、公安监控杆、城管监控杆、电力塔等公共设施免费开放的基础上,推广应用集智慧照明、视频监控、交通管理、环境监测、5G通信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智能杆。各有关单位要免除没有政策依据的收费,推进5G铁塔、基站、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设施共建共享,促进信息基础设施资源社会化共享和集约化利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马鞍山分公司,各县区、开发园区)
(三)提升电力保障水平。市供电公司简化申请流程和报装资料,在用电申请、电力增容和直供电改造上为5G网络建设提供便利。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推动5G基站用电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对具备条件的5G基站加快推进转供电改直供电,对暂不具备直供电条件的,严格执行《马鞍山市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规定,持续降低用电成本。(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马鞍山供电公司,各县区、开发园区)
(四)优化审批流程。以专项规划为审批依据,进一步优化5G网络的铁塔、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审批流程,将5G铁塔、基站建设纳入相关部门报建审核、设计图审、施工验收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动信息基础设施与新建建筑物水、电、气等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便利5G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五)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出台老旧小区光纤到户和5G覆盖工作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对老旧小区实施通信设施改造的项目给予支持,向未进入的通信企业全面开放小区内部的设备间、管道等设备设施,实现共建共享。严禁物业管理等单位收取无政策依据的各项费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六)依法保护5G网络设施。切实落实《安徽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信息基础设施迁移或损毁,严格按照本地标准予以补偿;对迁移或损毁的通信基站要根据实际需求情况提供替代站址并保证传输便利,遵循“先建后拆”的原则,确保5G网络通信服务不受影响。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信息基础设施以及阻碍依法进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行为,切实保障5G网络设施设备安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马鞍山供电公司、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马鞍山分公司,各县区、开发园区)
二、促进5G产业加快发展
(七)鼓励技术创新。支持5G技术研发,对承担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单位,按照《马鞍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给予奖励。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参与单位,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支持5G产业链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并在次年完成申报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新认定和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八)加强企业培育。培育引进5G企业,支持企业发展核心设备器件、芯片、基础材料及元器件等5G产品、解决方案,对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50亿元的工业企业,除省政策奖补外,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80万元;对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奖励60万元、40万元、20万元;对首次新增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连续两年均为规上的,分年度给予企业总额10万元奖励。对首次进入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各县区、开发园区)
(九)设立投资基金。鼓励各类创投基金投向5G创新创业项目和企业,与国内优秀创业投资团队合作,通过参股等方式,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5G产业基金,重点支持5G产业链上下游重大专项项目和5G产业领域相关权益投资基金,吸引优质5G产业链项目落户我市。支持5G企业股改、挂牌和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5G企业发行债券。(责任单位:江东控股集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三、深化5G行业应用
(十)赋能产业升级。支持“5G+工业互联网”“5G+智能制造”“5G+车联网”“5G+能源互联网”等重点产业应用,培植5G应用重点支撑产业链,积极推荐上述领域5G应用争取国家、省级试点示范、优秀产品、优秀案例及解决方案。支持智能硬件产品生产和改造提升,当年设备总投入300万元以上的5G产业链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购置金额的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现有企业新上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000万元的产业转型项目和技改项目,可比照招商引资政策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十一)推广5G应用。加速“5G+”步伐,做大做强5G需求侧。积极推广5G在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智慧商业、智慧旅游、智慧安防、智慧电网、智慧社区、智慧农业等典型场景的示范应用,并逐步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延伸。市各相关部门负责推进基于5G网络的信息服务在本行业的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马鞍山供电公司、各基础电信企业,各县区、开发园区)
四、优化发展环境
(十二)强化智力支撑。将5G人才列入全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畅通与国内外顶尖人才对接渠道,加快引进一批“高、精、尖”5G技术人才和科研团队来我市创新创业。鼓励骨干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培养5G人才,建设人才实训基地,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支持我市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开设5G相关专业,择优开展重点专业建设,搭建相关研究实验室。支持采用兼职、短期聘用、定期服务等方式,吸引国内外优秀5G人才,根据我市人才政策,按“龙马”“骏马”“驿马”工程分类给予奖励、补助等支持。(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各县区、开发园区)
(十三)强化财税金融支持。统筹科技创新等政策资金,对5G发展项目按规定给予支持。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和放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5G技术创新、产业化、应用示范、创新载体和产业园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5G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十四)统筹组织实施。强化市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协调解决5G发展跨区域、跨领域和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具体负责5G相关规划实施和政策落实等工作,大力宣传5G先进技术以及5G的深度应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为加快5G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办公室)
本政策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